非全日制用工虽无书面合同职工工作中受伤也属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6:17 218 人看过

来源:山东工人报

高某于2009年5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应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高某担任该公司投递员,负责报纸的征订及投递工作。2009年12月10日,高某在一次投递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后,高某要求该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公司却以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高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本案中,高某作为公司的职工,提供了劳动,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故高某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仲裁委调解,该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高某工伤待遇4万元。

319楼

军律师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在上班中,非工作情况受伤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
    2023-02-23
    84人看过
  • 非全日制怎么交工伤保险,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员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公司首次支付保险费下个月新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非全日制本科当兵待遇一、经济待遇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2.家庭优待金(1)基础标准: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2)增发部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
    2023-08-05
    44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在非正常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吗
    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如下: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
    2023-02-04
    79人看过
  • 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虽无驾证仍属工伤
    4月11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原告管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尽管其无驾驶证照,法院还是认定其伤害属于工伤。管某系莒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9月10日8时许,管某在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与厉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管某右股骨骨折。经交警大队认定,厉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管某无证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管某向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无证驾驶车辆违反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工伤。管某不服,于2006年3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非工伤认定。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动撤销了非工伤认定,重新作出了工伤认定。莒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于2006年11月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管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确认管某的伤不属工伤。莒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32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作算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费用算是工资。用人单位因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工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一、兼职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但不得约定试用期。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雇佣的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雇用公司需要赔偿吗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2023-03-21
    365人看过
  •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非原工作受伤不属于工伤
    现年45岁的杨某是某煤矿职工,2006年12月31日,杨某在会议室进行安全学习,下午2时许,杨某到室外接听电话,在通话中,被两位打闹的工人撞伤,造成右外踝骨骨折。2007年12月21日,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杨某工伤认定的申请,但认为杨某的受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于是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杨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所受伤为工伤。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因暴力等意外伤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应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发生;二是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受伤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本案中,杨某所受伤害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其受伤是由于他人碰撞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没有直接关联。因此,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
    2023-06-10
    401人看过
  • 无合同无保险的员工受伤也享工伤待遇
    企业没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该给予工伤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近日,聊城莘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企业支付伤者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王某自2010年3月起在莘县一企业打工,用工时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操作工作所用的机器时,左上肢被机器卷入,不幸受伤。后住院治疗两个月,企业为其支付了住院医药费。出院后,王某的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部分七级伤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定王某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鉴定王某的伤达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七级。随后,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企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认为王某非正式人员,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
    2023-06-07
    68人看过
  • 第六指受伤也属工伤
    和一般人不同,在金华打工的李某左手大拇指边上多长了一根手指。这根多余的手指大小、长度和她的大拇指相仿,每个月李某还会为它修剪指甲。尽量把左手插在衣服口袋中是李某的习惯动作,39年来,这根手指让她受到不少她并不想要的关注。现在,这根手指成了一个更大的麻烦——在一次模具操作中,它受伤了,而关于它的工伤维权,让李某伤了近两个月的脑筋。多出的第六指受伤了事故发生在10月29日凌晨4时多。李某在金华振达塑胶厂工作的第5个星期,她的工作是将模具从两个垂直方向挤压的机器模板中抽出,那天上班的时候老板说,还有1.5万多只产品要赶出来。为了加快进度,李某扔掉了钳子,用手从机器中抽出模具。右手累了就换左手,怎么碰到机器的我也不知道,就听到嗒的一声,我感觉左手麻麻的。李某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受伤的正好是多余的第六根指头,指甲开裂、指关节血肉模糊,血从指甲缝中汩汩流出。工件还没有赶完,她就用卫生纸随便包扎了一下,一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及灵活工作形式的用工方式比较
    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可以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
    2023-07-07
    34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认定问题
    非全日制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这种意外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工工伤:用人
    2023-08-20
    117人看过
  • 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受工伤单位先垫医疗费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今起实施,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也能享受工伤保险了。实习生工伤,单位也要垫付医疗费今天起,《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将取代自2004年施行的《贵州省实施办法》,实习生、个体户雇工被纳入参保和享受工伤保险范围。据了解,自2004年《贵州省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62.2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46%。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及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多,《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新规的出台将从哪些方面给予我们更多保障?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早报记者咨询了湖南裕邦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律师匡恒,结合具体案例对新规进行解读分析。工伤保险新增两类人员对比新旧两个法规,新规中新增了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新条例规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即使在实习期,实习单位和学校也需缴纳工
    2023-06-05
    27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能否参加工伤保险这一问题,无论是从我国的《劳动法》来看,还是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针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看都不存在任何争议,即用人单位只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与对待全日制的劳动者一样,为非全日制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无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多个用人单位签
    2023-06-10
    380人看过
  • 非本人工作受伤能评上职工工伤吗
    一、非本人工作受伤能评上职工工伤吗非本人工作受伤一般是不能评上职工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请工伤到赔偿完需要多长时间申请工伤到赔偿完需要三个月到一年左右。其中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六十日内;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报的,则职工一方申请的时间是一年之内。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即可去申请工伤赔偿。《中
    2023-05-22
    299人看过
  • 假期节假日受伤也不属于工伤吗
    一、假期节假日受伤也不属于工伤吗无论什么时间,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均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
    2023-04-28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工作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工作中受伤是否也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的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不属于工伤,因为既不是在上班地点吗,也不是在上班时间,更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不符合工伤认定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能否把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受伤认定为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
    • 离岗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也属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您可提前30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向用人单位请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过程也非工作过程中自己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过程中自己摔伤是不属于工伤范畴,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 非全日制工作是不是属于兼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非全日制用工跟兼职不一样。 非全日制工和兼职的区别: 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