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是由党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纪律监督委员会是有权进行调查的。
一、上级接受下级宴请怎么处理
党员干部接受下属单位宴请的这种行为,根据党员干部自律条例规定,属于违纪行为,一般都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如果还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将由纪委进行调查处理。作为领导干部在接受请宴请时,也要注意,否则就可能违纪,导致一些不良的后果产生。
二、党员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三、党的纪律条例共有哪些?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
侵占集体资产,村委会有权处理吗
110人看过
-
能否对村委会侵占集体财产提起民事诉讼
138人看过
-
纪检委调查时间是否合理?
143人看过
-
纪检委是否需要继续进行调查?
445人看过
-
合伙人侵占集体财产是否违法
129人看过
-
纪检委是否可以对法院展开调查?
281人看过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
-
纪委能否对刑事拘留人立案调查?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所以纪委对刑事拘留调查是可以调查的,但是不能立案
-
侵占集体财产是否构成违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1、对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非法占有,数额巨大的行为,应以植物侵占罪定罪处罚。 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4、采用侵吞、窃取、
-
纪检委监督民警能调查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纪委办事是很谨慎的,不会直接干预地方公安机关办案。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无视党纪,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受害人直接向省纪委反映情况是完全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也要由省纪委自上而下层层交办到地方纪委,如果事实清楚,有事实依据,有反映人的真实姓名,有联系方式的,由地方纪委公安机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或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后报纪委,再由地方纪委上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