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员工怀孕期间享受什么样的劳动保护待遇
2.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一般不允许从事夜班工作,但应在工作时间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夜班,是指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或者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分娩的当天22:00至次日6:00期间,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医疗费由本单位承担。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疗和社会保障费用支付
为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怀孕女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做产前检查的,应按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得按病假、事假和工矿工人计算。对生产一线的怀孕女工,减少生产定额,保证产前监护时间
5.对妊娠反应严重、需要保护胎儿、经医生批准休息的女工,按病假处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妇女在月经、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应享受特别保护。”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但是,女工要求终止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的情况除外。”可见,我国法律对怀孕女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女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可见,即使调整了工作岗位,也不应该降低工资,但经你同意的除外(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认为,按照新岗位,该岗位应该有工资,这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同工同酬”不能适用于“特殊时期的特殊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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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赔偿多少钱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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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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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规定孕妇享受哪些待遇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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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劳动保护法有哪些待遇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4对于孕期妇女的特别待遇如下: 1)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注意,需要医疗机构证明) 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但没有规定具体的休息时间) 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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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享受哪些待遇, 劳务派遣工是否享受国家的劳动保护待遇?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劳务派遣工享受的待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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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四个月停能享受待遇?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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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享受哪些待遇? 低保户享受的待遇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低保户享受的待遇如下: 1、最低生活保障 而低保待遇是指符合低保申请资格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而不同的地区,其低保待遇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 2、医疗救助 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