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票据权利与善意取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50:42 294 人看过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三受让人必须是善意。所谓善意是指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恶意就是明知让与人无让与权利;重大过失就是欠缺一般人应有的注意,没有发现让与人无让与权。对于受让人善意的判断,应以受让人取得票据时的情况为判断标准;且其注意义务也仅限于其直接前手。受让人就其善意与否,不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权利相关文章
  • 出票伪造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关系是什么
    出票伪造,出票人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全部是由伪造人伪造的,尽管其具有形式上的有效性,但两大法系的票据法都认为由此签发的票据无效,伪造出票人的签章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不是有效的出票行为,对出票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即是说,出票伪造的签名不能使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但鉴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和文义性,当票据背书进入流通转让后,真实签名者独立承担担保责任。因一般票据法与商事法书籍论文未区分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故很少有学者论及出票伪造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出票伪造的票据一般不存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因为,当出票人的签名系伪造时,付款人并未受到出票人的付款委托,票据权利尚未形成,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自始不存在。付款请求权不存在,因而不能以伪造的票据也具备形式要件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被伪造人就票据伪造成立表见代行,或被伪造人对伪造的票据予以追认时,出票伪造的票据存在善意取得。[1
    2023-06-14
    110人看过
  • 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的标准认定
    持票人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或追索权,必须以享有票据权利为前提,实践中对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的判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以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这个对价通常是取得价款要交付相应的实物、货物或其他与对价相应的标的物,持票人不得无对价而取得票据,否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基于这样的规定,不对价取得票据是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我们就有理由判定你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不能行使票据权利。支付对价仅仅是一般原则,是宣示性的规定,这一原则也存在例外,如合法的赠与、继承、交纳税收,是不需要对价的,完全是一种法律规定。税收问题是不是真的没有对价?其实也不是,表面上看,这一环节是没有对价的,但交纳税收后享受了法人、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就是国家所给予的相应的对价,只不过不很直接。继承与赠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持票人自己的个人意愿,不支付对价都是可以的。如果继承和赠与还需要对价,恐怕就与继承和赠与的实际表现形式和要达到的目标
    2023-06-14
    403人看过
  • 动产善意取得应当如何认定
    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从所有人处取得动产的占有,并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为善意即可取得该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善意取得的要旨在于维护占有的公信力,使第三人可信赖占有而通过交易取得动产所有权,保护交易的秩序和安全。动产的善意取得须以受让人的善意为要件,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让与人无让与的权利。受让人是否善意,可以结合当事人、标的物的价值和推销方式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依据交易经验一般人都可以认定出让与人无处分权而受让人未辨明的,就可以认定受让人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善意的准据时点,即以何时作为判定受让人的善意的标准,一般应以受让动产的占有的形态而定,在现实交付情形下,指交付之时。同时,也可以考量受让人受让标的物后的使用情况来加以判定,如果受让人受让标的物后并非如其所陈述的用途加以利用,也可以判定其受让时并非善意。
    2023-05-01
    358人看过
  • 票据权利取得的注意事项
    票据权利的取得,亦称票据权利的发生。票据权利是以持有票据为依据的,因此,行为人合法取得票据,即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一般情形,当事人取得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从出票人处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第二,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第三,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行为人合法取得票据,依法取得票据权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对价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这是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这里所指的相对应的代价就是指相当或相等的代价。如:出票人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汇票。收款人提供5万元的
    2023-06-06
    374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二、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认定善意的时间点:“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即指不动产完成转移登记之时,动产交付之时。动产简易交付,以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准;动产指示交付,以转让双方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准。2.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三、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
    2023-05-03
    176人看过
  • 善意取得如何返还
    一、善意取得如何返还善意取得的返还方式如下:1.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2.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即使是盗赃、遗失物,所有人也无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
    2023-06-15
    84人看过
  • 怎样取得票据权利
    (1)任何人不得对持票人享有的、由出票人给予的票据权利的合法性提出疑义。(2)在票据上记名的持票人拥有合法的票据权利,但前提必须是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3)凡取得票据时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4)凡是无代价或不以相当代价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2023-05-01
    81人看过
  • 票据权利取得的法律规定
    一、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规定1、依出票行为,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2、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3、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的合并或分立)取得票据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4、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5、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6、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直接)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并且善意且无
    2023-06-06
    151人看过
  • 不动产权,如何进行善意取得?
    符合善意条件的,可以获得。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不动产权属于善意取得还是故意得到?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2023-08-07
    286人看过
  • 银行要如何善意取得抵押权
    首先,所有权保留和抵押权一样,属广义的担保物权。所有权保留指在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财产,但是在当事人约定的条件(通常是价款的部分或全部清偿)成就前,出卖人仍然保留财产所有权,直到条件成就时,所有权才转移。所有权保留表面看来是附条件的所有权转移,实则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担保物权属性,即在买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成就所附条件)前,出卖人保留所有权,促使买受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其次,所有权保留必须公示,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方面,所有权保留既然具有担保物权属性,就必须遵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公示原则,即所有权保留的设定必须以一种公开的、可以让人从外部查知的方式展示,以维护整个社会交易的安全;另一方面,所有权保留的明显特征是所有权与占有权分离,即买受人占有财产却不享有所有权,而出卖人不占有所有权却享有所有权,这种财产的实际权属状态与外在表象不一致,要
    2023-05-04
    5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票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票如何处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非主观原因,有时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有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
    2023-05-04
    360人看过
  • 财产权取得与善意取得的物品返还
    善意取得的东西不需要还给原所有权人,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要求赔偿损失。善意取得有以下三个要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拾得遗失物与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拾得遗失物和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虽然两者很类似,但是拾得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情况还是差别甚大。首先看善意取,符合以下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可以看出善意取得本身就严格的,对善意第三人要求很高,首先要进行交易,赠与的就不算善意,并且交易必须等价有偿,如果一辆自行车十元卖出去自然是不合理,买的人因为贪图便宜而不去考虑来源,
    2023-07-22
    32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善意取得需要权利人追认吗
    一、民法典中善意取得需要权利人追认吗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不需要权利人追认,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合法方式。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
    2023-06-19
    235人看过
  • 怎么认定是善意得利人还是恶意得利人
    一、怎么认定是善意得利人还是恶意得利人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二者返还范围不同: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对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应当说这是民法理论讨论的问题。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二、不当得
    2023-04-2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票据权利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的票据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三、受让人必
    • 针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义务如何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如下: 1、受让人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2、受让人是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受让人必须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4、必须是给付相当代价取得票据。
    •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具有什么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30
      1、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在票据上必须有独立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 4、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须给付对价。 6、法律依据:《票据法》 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 票据权利可以善意取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9
      票据权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受让人必须是善意。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 请问:善意取得票据的人拥有哪些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票据权利可以善意取得,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受让人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2、受让人是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受让人必须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4、必须是给付相当代价取得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