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如何才能知道劳动仲裁裁决是否已送达
劳动仲裁裁决无法在互联网上查询。当事人和代理人可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
查阅和复制劳动仲裁裁决仲裁案件
中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规则规定,第26条仲裁委员会应建立档案查阅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查阅、复制不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仲裁、调解和其他案件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保存期满后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1.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要程序。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的规定对本案进行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仲裁时效期间应从中断时开始重新计算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未能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则仲裁时效期间应暂停。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仲裁时效期限应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工人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业、地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关于被申请人的信息;申请请求和事实依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申请日期等
2.审查和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审查下列事项: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期限等。如果申请仲裁不完整或相关信息不清楚,通知申请人补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委员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在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单独进行仲裁
②对仲裁委员会成员、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书记、鉴定人、检查员和应撤回的翻译人员作出撤回决定③调查和收集证据。仲裁庭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和答辩材料,调查取证,查明争议事实。需要检查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务部。没有法律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地方仲裁委员会可以相互委托调查,被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准备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根据调查事实制定劳资纠纷的解决方案
4.仲裁听证
①通知各方。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长开庭时间。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决定是否延长期限,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而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可以缺席作出裁决②首先是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仲裁。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出具仲裁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或者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③法院裁决。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并宣布仲裁庭的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秘书申请回避,并宣布诉讼原因;听取申请人和被告的辩护;仲裁员应当通过询问的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核实双方的最终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进行法庭调解;调解不适当或者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休庭裁决;仲裁庭应当恢复开庭,并宣布仲裁裁决;对于仲裁庭已作出结论或需要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长裁决
④准备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不同意裁决的仲裁员可以签字,也可以不签字。仲裁庭当庭作出裁决的,应当自作出裁决之日起7日内送达;如果法院定期发布书面裁决,则应单独发布⑤仲裁期。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期,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但延期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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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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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怎样申请执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6当事人向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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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多久会送达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9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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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1、34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 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 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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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劳动仲裁申请书多久送达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法律规定的期限是60日以内,但是实际上由于劳动仲裁案件的爆发,仲裁委员会人手不足,很多案件的审理都超过了这个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