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由谁负责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25:15 187 人看过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包括两个方面:执行主体和执行场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主体是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无权自行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只能决定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关于执行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将被处罚人送到拘留所进行处罚。拘留所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专门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拘留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件及时拘留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拘留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拘留的书面说明,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由拘留所登记保管。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者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者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拘留期满后,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并出具解除拘留证明,返还保管的财产。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程序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办程序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

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当对处罚有异议,向办案单位书面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般在刚决定拘留,还没有执行前就提交,进了拘留所之后可能相对麻烦一些。

2、申请暂缓执行。

再写一个申请,说明实际困难,已经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状态,愿意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交给办案单位。

这个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已经在执行拘留了,最好还是书面申请。

3、公安决定。

提交申请的时候,公安局会根据情况决定是不是同意。

如果不会发生什么社会危险性的话,公安局一般都会同意暂缓执行。

如果不同意的话,也会告诉你原因。

4、提供保证人。

提供的担保应该与案件没有牵连,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有一定的监管能力,他的责任就是监督被处罚人,避免出现逃避拘留的情况。

如果被拘留人逃跑,可以对保证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是裁决行政拘留的期限计算的。

保证金只是保证不逃避拘留,无论胜诉与否,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是可以退还的。

6、后期的执行。

被暂缓行政拘留之后,是不是需要继续执行,是根据复议或者诉讼的结果来定的。

结果撤销拘留的,证明行政拘留的决定是错误的,就不需要再执行了;

如果结果还是维持,就还要继续执行拘留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所以公安机关收到暂缓执行决定后,要立案受理,并且24小时内决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拘留相关文章
  • 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
    2024-07-30
    359人看过
  • 谁负责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谁负责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二、行政处罚时效为几年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
    2023-09-25
    369人看过
  •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保证金由谁收取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保证金由谁收取1、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保证金应当由银行代收。在银行非营业时间,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收取,并在收到保证金后的三日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二、行政拘留程序违法如何撤销1、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行政拘留应该具有合法性,该行政拘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如果该行政拘留从内容、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就应该被撤销。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3、各省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基本也都明确规定,发现错误应主
    2023-04-20
    195人看过
  • 非诉行政强制执行谁负责?
    一、非诉行政强制执行谁负责?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或者是由法院负责。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根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1)人身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于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
    2024-01-17
    231人看过
  •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由谁决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
    2023-03-16
    170人看过
  • 由谁负责诉讼费和执行费
    诉讼费原则上是败诉方承担,但要看具体案件以及责任划分。人民法院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部分。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一、反诉时需要交诉讼费吗反诉需要交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法院办理离婚需要多少钱法院办理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部分,每件
    2023-04-11
    465人看过
  • 期徒刑的执行由谁来负责?
    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当地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若在三个月以下会转交到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是如何执行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
    2023-07-04
    439人看过
  • 罚金判决由谁负责执行的
    一、罚金判决由谁负责执行的罚金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二、刑事判决罚金缴纳方式有哪些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
    2023-09-25
    98人看过
  • 禁止令由谁负责执行规定
    一、禁止令由谁负责执行规定禁止令乃是由法官所颁发的一种指令文件,其主要作用在于禁止被告采取特定的行为方式。禁止令作为一项重要的救济措施,其具体表现形式即为民事禁止令。这种命令通常会在涉及到家庭暴力、儿童虐待以及其他类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采纳,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除此之外,禁止令还可以用于制止邻里之间的恶性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二、禁止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本项规定专为那些被判处于管制成行的罪犯而设。对于这些罪犯,可依据其罪行的具体情形,在惩罚实行期内对其作出相应限制,以确保其不再从事特定活动,进入受限制的特定地域或场所,以
    2024-07-07
    347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由谁负责,执行机关是哪个?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怎么执行管制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1、管制期满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2、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023-07-10
    228人看过
  •  谁负责界定和执行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由 谁 来 行 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危害社会治安,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限制人
    2023-09-06
    184人看过
  • 被拘留由谁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或委托人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行政复议申请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2023-02-19
    63人看过
  •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由谁说
    行政拘留具体拘留多少天,由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权属于行政权的范围,因而行政拘留为行政法所规定,遵循行政程序,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对违法治安管理的相对方进行制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处罚,必须遵循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的程序进行。未遵循上述程序或颠倒上述程序顺序,或缺少上述程序的某个阶段而实施的行政拘留,构成违法拘留。行政拘留多长时间进行探视呢?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
    2023-08-09
    309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来负责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需要多久能够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并无明确规定。因此一般在离婚之后,对方不执行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执行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追偿权纠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判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申请执行之后,法院会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2023-04-06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行政拘留
    相关咨询
    • 拘役的执行由谁负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4
      被拘役的人犯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
    • 行政拘留由谁签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 行政拘留证由谁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
    • 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哪些部门负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2
      根据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于: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行政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责任部分最严厉的处罚,也是唯一限制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短期内限制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
    • 暂予监外执行由谁负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