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程序的必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6:45:36 279 人看过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的办理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申请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担保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受理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4、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5、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一、诉讼保全担保公司不接受怎么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实际操作程序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如果不接受,可以申请复议。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担保的应有关诉讼担保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
    2023-04-01
    37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名下所有财产吗,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是名下所有财产吗申请财产保全后,并不是保全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财产,而是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
    2024-01-10
    419人看过
  • 采血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及程序
    取保候审是会采血的,是因为他要做信息入库。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录指纹采血是留案底了吗按指纹、采血样,是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对涉案人员、重点嫌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不是只有犯罪的人员会采集,只要是涉嫌人员都要采集,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也要进行指纹采集,目的就是要建立全民个人信息系统。在协助调查中按指纹、采血样后,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会留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
    2023-07-03
    22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对被告影响大吗,财产保全程序
    一、财产保全对被告影响大吗财产保全对被告有影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被保全之后,所有权人不得对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
    2023-06-15
    107人看过
  • 房屋保全拍卖的必要性
    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后,被保全人可以继续在房屋居住,但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变更,而被保全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保全。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民法典中房产保全之后怎么办人民法院保全房屋后,会通知被保全人,如果被保全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供担保解除房屋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
    2023-07-06
    498人看过
  • 电子证据保全的必要性
    法律上要求的证据,许多国家在证据法中都规定要求提供原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原件,即原始文件、原始资料,电子证据没有传统观念上的原件,其原件就是信息首次固定于其上的介质。电子证据的无形性导致当事人自行取得电子证据原件十分困难。法律上要求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而鉴于电子证据的脆弱性,极易被破坏,其作为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相关因素加以认定。当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无法认定时,其证据效力就无法确认,也就不能作为证据被法院采信。电子证据的上述两种缺陷,完全可以通过证据保全的途径来解决。电子证据保全是指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提取的电子证据,人民法院、公证机关以及其他有义务保全的机关或组织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依职权或义务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加以固定和保
    2023-06-07
    134人看过
  •  保全合同纠纷的必要性
    申请保全对于买卖合同纠纷非常重要。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保全实现自己的权益。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就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以实现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保全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来说非常重要。这样,权利人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权益。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就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以实现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保全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法院对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申请保全
    2023-11-27
    143人看过
  • 最新的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
    一、最新的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并明确阐述对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具体理由。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提供财产线索:为了保障复议申请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申请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进行审查和核实。3.担保:为了保证复议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其申请可能会被驳回。4.裁定: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裁定。这个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复议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5.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6.赔偿:如果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财产保全的复议需要什么材料财产
    2024-04-02
    125人看过
  • 刑事拘留程序的必要性
    1、拘留决定,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签发《拘留证》,由提请批准拘留单位负责执行;2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如果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强制办法;3、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4、在异地拘留的,应该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刑事拘留与逮捕有哪些区别?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刑事拘留的职能机关一般是公安局派出所管辖,(小部分职务犯罪的属于检察院管辖);逮捕的职能机关是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3-06-30
    291人看过
  • 立遗嘱的必要性与程序
    父母立遗嘱的方法如下: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二、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
    2023-07-08
    90人看过
  •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
    一、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房产的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主要的问题包括以下: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在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在法院认为需要进行保全时,也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二、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房产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包括了以下的内容:1.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2023-03-24
    398人看过
  • 财产保全解除相关程序
    一、财产保全解除相关程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一)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二)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三)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四)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五)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六)其他财产性权利。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
    2023-06-06
    246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和程序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
    2023-03-03
    283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及程序
    1、什么是仲裁财产保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可能将争议的标的物出卖、转移、隐匿、毁损或者抽逃资金、将动产带出国内,另外由于客观上的原因,有些物品不宜长期保存,这时,法院就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争议的标的或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被保全的财物、冻结被保全一方当事人的银行帐户等。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以便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得到执行。这就是财产保全。2、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当事人申请财产保金的,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3、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当事人按照
    2023-06-06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2022年工程款财产保全是否必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视情况而定。如果债权人有正当理由认为债务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甚至损毁财产,从而导致债权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就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自身债权的实现,否则没必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
    • 破产程序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等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司法权,依据法定程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及其程序。与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相一致,执行程序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实现个别清偿,与破产法所要实现的概括式公平清偿目的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即使人民法院已经接受了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也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1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
    • 离婚案件财产保全有什么用呢?解析下保全的必要性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1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遇此情形,在法律上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这一保护性措施。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
    • 保全财产的程序都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8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