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有期限吗具体条文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2:07:14 137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有期限吗具体条文是什么

有期限。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三、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n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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