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期间包括承办刑事案件的机关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的诉讼期限两大类。通常,涉外案件诉讼期间可以与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期间一致,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以上罗列了公诉案件普通诉讼程序中的各类期间,对于侦查、执行程序中,以及简易程序中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诉讼期限的规定在此不作一一列举。这些法定的期间应当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得到有效地遵守,但是由于涉外刑事诉讼中存在着许多特殊的情况,所以完全适用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有时会产生一定的困难。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第一,由于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他们参与诉讼以及有关文书往来,需要较长的时间;第二,外国人在我国进行诉讼一般都需要翻译,这就影响了诉讼的效率导致诉讼期间的延长;第三,在没有协议免除认证的情况下,外国籍当事人向我国提交的某些诉讼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以及使、领馆的认证方为有效,再加上邮寄等因素,其过程所花费的时间较长;第四,外国当事人一般不熟悉我国的法律,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为了保证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应当适当延长有关的法定期限;第五,办理某些涉外刑事案件,要请求外国司法机关提供协助,需要我国主管部门和被请求国办理具体事宜,这在客观上不可避免地要延长时间,因而难以在通常的办案期限内完成有关诉讼。
鉴于上述理由,在某些诉讼期间上作适当延长或特别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对涉外刑事诉讼期间的延长或更改,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批。
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延长的涉外诉讼期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侦查、起诉、审判中羁押外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间
(2)拘留、逮捕中对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审查期限
(3)当事人的上诉期间以及审判前送达起诉书为被告人准备辩护的期间
(4)对于联系司法协助事宜所用时间,应从法定期间中扣除或另行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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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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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如何执行期间的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期间包括承办刑事案件的机关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的诉讼期限两大类。通常,涉外案件诉讼期间可以与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期间一致,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包括:第79条、第80条、第124条、第138条、第140条的第3款、第146条、第151条的第1款、第168条、第183条、第184条和第1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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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外国执行中国涉外刑事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办案机关需要外国协助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外国对于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同意。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的,由人民法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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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刑事侦查局涉外刑事案件的执行期限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1第一,涉外事件当事人可能不住在中国国内,他们参与诉讼和相关文件交流需要很长时间 其次,外国人在中国提起诉讼通常需要翻译,这影响了诉讼的效率,延长了诉讼期限 第三,在没有协议免除认证的情况下,外籍当事人向我国提交的诉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和使用,领事馆的认证人有效,加上邮寄等要素,其过程需要很长时间 第四,外国当事人一般不熟悉中国的法律,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也有适应的过程,为了保证外国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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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案件涉及刑事中止执行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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