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约定工作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5:41:44 210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需要约定工作地,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包括社会保险吗

包括。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农民工做工合同怎么写?

农民工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工作签了合同毁约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签了两年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辞职是不用承担违约金的。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2023-04-01
    470人看过
  • 自动续约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能自动生成,实践中只有成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不可能自动生成。成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农民进城后,如果找的工作比较理想,当然最好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农民与用人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初次就业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满十年以上,用人单位与农民都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农民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
    2023-07-08
    455人看过
  • 注意!劳动合同中没约定工作地点、或约定全国、省份
    网友咨询:我工作2年了,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作地点,只写了一个省份。工作这么长时间,已经换了三个工作地点了,最近公司又说还要换。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全省,是否合法?解答:首先要看他工作的公司经营模式、工作岗位特性有没有向劳动者特别提示和说明。因行业和岗位特殊性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区域较为宽泛的,有特别说明的,公司有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公司不得以工作地点约定为全省为由,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一般情况下,公司需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地点,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地点等。而第17条第6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条款。一、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而公司和劳动者对工作地点产生争议的,原则上按照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若没有约定,按照实际履
    2023-06-04
    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约定的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
    小李2007年2月入职广州某电子公司任会计,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小李工作一年后,发觉公司不适宜自己的发展,好几次想跳槽但又担心承担违约金而一直犹豫。后来小李了解到2008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培训或竞业限制才可约定违约金,其它情形劳动者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遂于2008年3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该违约金的条款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且员工如果在合同期内辞职算是造成一定的损失,那就得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在小李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时扣除20000元,小李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扣除的违约金2
    2023-06-10
    2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劳动者自行承担?
    不要,劳动法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在实践活动中,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限制,如地区便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劳动者违约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
    2023-07-08
    35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是否需要事先约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地无需事先约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双方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地无需事先约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双方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 动 仲 裁 地 是 否 需 要 事 先 约 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劳动仲裁地的问题。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仲裁庭所在地。当事人没有事
    2023-09-03
    1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完成一定工作即中止劳动合同的有效吗
    劳动合同约定完成一定工作即中止劳动合同的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如何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保证期限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下列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2023-06-22
    192人看过
  •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劳动合同违约形式: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算违约,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
    2023-07-03
    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书中未写明工作地点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没写工作地点有效。没有写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则有效。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北京市新劳动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
    2023-07-06
    200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合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如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地点等均应协商达成一致才可进行。在判断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合法的问题上需要把握一点,即工作地点调整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工作地点变更是否合法,应当以劳动者工作生活的便利情况、是否改变了劳动者此前的工作时间成本、是否属于通过变更工作地点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等情况综合判断。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7-26
    132人看过
  • 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
    可以参照下列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和41条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所做的规定。其中,第39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0条是需提前30
    2023-06-17
    2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安全约定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安全约定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
    2023-04-03
    46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是否需要约定
    一、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是否需要约定合同在签订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有约定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但约定履行地不是强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需要
    2023-04-18
    59人看过
  • 合同约定自动终止是否需要通知
    合同约定自动终止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通知的。法律规定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不需要通知对方。合同约定终止事由的,当事人在约定的事由发生后,应当通知对方。一、销售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效时间的合同效力多久1、销售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效时间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请问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设计合同的有效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
    2023-03-0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合同中不明确,可否作为工作地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是否可以是多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 2、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是多个。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多个地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明确不明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
    • 约定完成一定工作量劳动合同可否合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7
      此种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效时间的长短,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是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来确定。不过,如果发生争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来具体认定。
    • 怎样约定劳动合同工作地址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司法裁判中的通常处理方法是: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企业不得再以宽泛型的工作地点约定,再行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