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后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对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协议的内容。不过由于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只能先起诉,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强制执行吗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后另一方需履行法院判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如何去维权
离婚后男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协商索要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下来后,如果男方仍不履行的,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可以直接去函给男方工作单位,从男方的工资里扣抚养费给女方。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虽然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判决后该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男方不主动履行,女方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协议离婚对方一直拖延怎么办
344人看过
-
合伙协议签订后,一直没经营,怎么办
157人看过
-
协议离婚不行怎么办,无法协议离婚怎么办
351人看过
-
离婚一直协议不成可以起诉吗
41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上的补偿款一直不给
73人看过
-
签完离婚协议老公耍赖不离婚怎么办
229人看过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
协议离婚不成,婚前法院一直不判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2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一直没做到离婚协议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5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没做到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以后一直财产分割不满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30离婚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不满,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法院是否支持诉讼的原则是订立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签了离职协议一直没有发工资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2可以。 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
签结婚协议女方一直没有去办理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婚姻自由,女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需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并预交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