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工伤事故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52:04 315 人看过

一、嘉峪关工伤事故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第五十八条业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出规定时限的,不支付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二、嘉峪关工伤事故备案申请受理条件

工伤事故发生之后

三、嘉峪关工伤事故备案申请办理材料

工伤事故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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