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2:07:55 80 人看过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实践性合同、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房屋赠与的程序: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合同;

2、出现法定解除事由;

3、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在判断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一)协议签订时间。我国民法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还是要尊重和遵守交易当时的法律规定;

(二)协议或买卖行为是否经公证。一般经公证的行为或交易文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三)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取得卖房一方所在的村集体组织或人民政府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如人民政府已经为买方颁发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基本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四)交易房屋是否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一方是否对交易房屋形成稳定的居住事实。

(五)买房一方是否还另有住所或是否在他处还持有另一封宅基地。

法院将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性出发,最终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性质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债务人即负有给付义务,相应的,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存在,债务人不得违反其所负有的给付义务,取消业已存续的合同关系。若如此,则债权的请求力、强制实现力必将大打折扣。但对赠与合同而言,由于其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即可获得利益,双方地位严重违反均衡正义,因此,法律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优遇赠与人,维护其利益从而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利益趋于平衡,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就是这些优遇赠与人的措施中的一种。由于立法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回权,这就使得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移转前撤回业已成立的赠与合同,从而不受业已生效的赠与合同拘束,也就是说,任意撤回权之意旨实际上是通过缓和赠与合同的约束力来实践优遇赠与人的目的,最终获致公平正义。因此,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林秀雄所言,已生效力之赠与契约,未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得撤销
    2023-06-19
    414人看过
  •  单务赠与商房出租合同的性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出租合同仍然被视为单务合同。单务合同, 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 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赠与出租合同仍然被视为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赠 与 商 房 租 赁 : 是 否 为 单 务 合 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但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人不享
    2023-09-19
    107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比较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11
    70人看过
  • 合同的赠与性质是否属于实践合同?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8
    361人看过
  • 子女如何购买赠与性质的房屋?
    认定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的赠与性质如下:子女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一、父母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归谁父母买的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3、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4、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
    2023-06-25
    295人看过
  • 怎样纠正房屋赠与合同的问题
    首先得看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成立。其次得看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是否具有撤销权。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前,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经实际交付了,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该赠与,发生纠纷了,应正确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房屋赠与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
    2023-07-31
    378人看过
  •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单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五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
    2023-06-01
    395人看过
  • 赠与与遗赠:遗赠的法律性质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
    2023-07-08
    212人看过
  •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
    一、按揭房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三、按揭房能否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揭的房屋办理赠与时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取消抵押后,签订书面赠与书,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四、按揭房赠与合同书书写模版按揭房赠与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
    2023-06-01
    398人看过
  • 赠与的房屋怎样过户
    (一)赠与方需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2、公证书;3、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确认申请表;4、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5、公房上市征询意见表;6、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7、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8、同住成年人及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房屋上市交易的证明材料;9、房屋上市交易后不会造成居住困难的具结;10、评估报告(三代以内血亲不必提供);11、墙界表、申请表;(二)受赠方需提供受赠(或赠与合同)公证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三)房地产转让合同3份(其中1份加盖印章后返还)。注:(1)双方当事人须当面签字盖章;(2)路名门牌有变更的出具派出所路名变更证明。程序:校验资料→受理收件→(21个工作日后)缴纳契税→缴纳过户服务手续费→缴纳权证登记费→1产权处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023-05-05
    497人看过
  •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资料?房屋赠与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屋赠与需要什么资料?(一)直系亲属间赠与直系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1、房产证和国土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3、赠与公证书或者赠与合同及亲属关系证明(二)非直系亲属间赠与非直系亲属就很很好区分了,直系亲属外的人,比如普通的亲戚、朋友。1、房产证和国土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3、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4、查档资料二、房屋赠与流程是怎样的?赠与过户和正常的买卖流程是相同的,首先是去税务窗口核税,也就是核算需要交的税费,然后去递件,也就是将赠与所需的资料交给相关的窗口,最后是交税和取证,在递件后,一般需要回家等几个工作日,到规定时间后再去交税,交完税就能到取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了。三、房屋赠与过户的税费是多少?(一)直系亲属赠与直系亲属间过户是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需交契税即
    2023-06-20
    462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本质及其性质判断: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明的是一样的,即成立的合同是生效的。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好需要支付实际支付的价钱,合同才可以生效。区分诺成合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诺成合同跟实践合同的生成效益的要件不同。两者的成立时间也会是不同的。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都可。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023-07-01
    319人看过
  •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3、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什么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3、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
    2023-08-08
    213人看过
  • 促销赠与的性质是什么
    学界有两种观点,一是契约说,一是单独行为说。契约说认为,促销赠与如同悬赏广告,即卖方向社会不特定人发出要约,某一买方一旦完成了促销广告指定的行为,就是对卖方的有效承诺,双方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单独行为说认为,赠与行为与对方完成某行为无关,独立于对方行为,或者说对方行为是赠与行为的依据而已,并不存在要约承诺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协议怎么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
    2023-06-1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及赠与合同的管辖权的性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
    • 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的性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诺成合同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 子女房屋赠与赠与性质怎么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9
      1、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 2、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没有孩子或者孩子不赡养自己,而真正赡养自己的人却不是自己的继承人,此时很多老人为了感谢赡养者,就会签订赠与合同,等到自己百年后把自己的遗产赠与赡养人。那么,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有哪些?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
    • 2022年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9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亦即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移转给另一方所有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 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