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登记的办理单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10:44 399 人看过

一、担保物权登记的办理单位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二、担保物权的内容

(一)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二)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三)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担保合同登记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二)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物权登记相关文章
  • 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一、规定居住权和抵押权怎么区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关于有抵押的担保债务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债权的一般债务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质押权和质权一样吗质押权与质权不一样。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
    2023-02-22
    398人看过
  • 钦州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
    一、钦州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广西钦州市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分中心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综合窗口2、3、4号二、钦州单位参保登记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上班三、钦州单位参保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
    2023-05-18
    279人看过
  • 鹤岗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
    一、鹤岗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办理地点:鹤岗海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海林市前进街107号)二、鹤岗单位参保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
    2023-05-18
    173人看过
  • 河池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
    一、河池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河池市医疗保障局36号窗口。二、河池单位参保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三、河池单位参保登记的办理材料1、单位参保登记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四、河池单位参保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
    2023-05-19
    496人看过
  • 桂林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天平路31号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66-74窗口二、桂林单位参保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
    2023-05-18
    100人看过
  • 伊春单位参保登记在哪办理
    一、伊春单位参保登记办理地点、时间办理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3楼医保窗口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伊春单位参保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
    2023-05-1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权法中应当确立物权登记,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立法者的共识。 较之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与船舶、航空器物权登记,物权登记尤其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可谓物权法草案的一项创新。将机动车物权登记纳入物权法体系,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与发展,另一方... 更多>

    #物权登记
    相关咨询
    • 质押权登记是担保物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因此质押权属于担保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
    • 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办理要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1、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1
      社会保险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担保物抵押权去哪里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1.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到市、区房管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 2.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和县规划建设局。 3.用车辆抵押的,登记机关为市交通局车管所。 4.用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区工商局。 5.用进口设备和货物抵押的,登记机关为主管海关。 6.用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作抵押的,登记为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
    • 参保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办理流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4
      一,办理流程: 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二,办理资料: 1.填写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2.填写非全日制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表 (1)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 (2)提供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其中在我市范围内参保的无需提供。 3提供.多个单位同时就业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职工在其他单位已参保证明原件,其中在我市范围内参保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