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是否合法
在涉及到租赁房装修问题的处理时,若承租人能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进行装修的话,那么在租赁合同宣告无效之后,未与原住房建立固定联系的附属装饰装修部分,只要出租方愿意加以利用,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折合成现金,并归属于出租方名下;如果出租方不希望再行利用,则该部分装饰装修可以由承租人予以拆卸。但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因为拆卸过程而对房屋产生了毁损现象,承租人有责任将其复原到原来状态。至于已经与原住房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装饰装修部分,如果出租方同意加以利用,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折合成现金,并归属于出租方名下;反之,如果出租方不希望再行利用,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导致合同无效所带来的现值损失,并按各自的过失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是否合法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装饰装修处理事宜,若承租方在出租方许可之下进行了装饰装修工程,那么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尚未与不动产完全融为一体的装饰装修部分,只要出租方愿意继续使用,便可以考虑将其以市场价格转让给出租方,并达成协议;
然而,如果出租方并不希望继续使用这些装饰装修物,则应该允许承租方有权利将其拆除。在此过程中,如因拆除行为而对房屋造成损害,承租方应承担修复责任,使之恢复至原始状态。对于已经与不动产紧密结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如果出租方同意继续使用,同样可以考虑将其以市场价格转让给出租方,并达成协议;但若出租方不希望继续使用,则应由双方共同根据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按比例分摊现有价值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在租约期间进行房屋内部装修时,承租人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许可。随着租期届满,对于那些非永久性的、与房屋不可分离的附着装饰物,如果出租方愿意接纳,那么承租人可以将其折算成现金支付给房东;反之,若出租方不愿接受,承租人有权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如有任何损坏,应负责修复)。至于那些紧密相连的部分,如果出租方选择使用,则由承租人将其折算为现金;若未被使用,则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合同无效所导致的现有价值损失,按照各自的过失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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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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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怎么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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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可否要求装修物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3“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既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明示的同意,也包括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默示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以及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装饰装修而未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即凡是在租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前,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而没有明示反对的,均应视为经出租人同意。只有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在租赁合同无效时,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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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的装修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查找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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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装修的装饰物归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4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归承租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据此,租赁物被征用,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装修形成的装饰物应归承租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