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解除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8:33:28 484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借款合同变更条件主要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

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借款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出现了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

3、出现了以下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承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1、承租方和出租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3、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是什么条件

运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具有约定和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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