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太原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变相收费被禁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14:07 132 人看过

另外,《办法》针对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列举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借助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凭借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交易对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霍铮我省首部关于价格监督的规章―――《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活动。昨日,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的相关内容做出解释说明。

另行收费将被叫停

消费者到餐馆吃饭,常被告知只提供密封的消毒餐具,并要加收每份1元的餐具消毒费。如果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等到KTV或咖啡厅,则会被收取费用不等的开瓶费或服务费。据测算,KTV等娱乐场所的酒类价格是超市和普通商场的1.5至5倍。所以,对于自带酒水的让其无法获取高额利润的这部分消费者,这些场所经营者则要收取开瓶费、服务费等作为补偿。对于这些收费,消费者虽然认为很不合理,但也只能被迫习惯。

针对这些另行收费,《办法》首次明确规定,餐饮、洗浴及娱乐等行业的经营成本应当包含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经营者不得以此名目另行收费。服务对象自带酒水、饮料等,不得以开瓶费、服务费等名目收取费用。经营者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变相收费将被禁止

现实生活中,被冠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等多种名目的变相收费屡见不鲜,违法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负责人就此举例说,我市某执法部门利用年审机会强制管理对象参加培训,收取培训费;有些执法部门一个处室一个协会,将其职责范围的工作委托其协会进行盈利性收费。

《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已明令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不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销售商品的;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下属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进行盈利性服务收费。行政性事业收费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另外,《办法》针对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列举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借助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凭借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交易对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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