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44:26 77 人看过

一、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于网络名誉权侵权这一类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里也做了说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但网络不同于以往传统的地域概念,并没有一定的空间概念。由于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的实施、发生均在网络上,而网络上的言论又是广泛流传的,所以对于侵权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有一定的困难。

分析我国民诉法关于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定,其中所述的被告住所地比较容易理解和适用,关键在于对侵权行为地的理解,上述案件也均侧重于此。按照民诉法若干意见的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能否找到一种更方便、更适应网络新形势的管辖基础呢?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原则来看,我国确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为原告就被告,该原则确实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实际上,原告就被告原则是大陆法系较早建立的一项管辖原则,但随着一些新类型的案件如知识产权案件、网络案件的兴起,其便于诉讼的目的往往不能得到实现,反而导致原告诉权无法得到保证,被告逍遥法外的后果。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疲于奔命,这有违于管辖原则的初衷。管辖原则的基础应当是在方便诉讼和更好的保障当事人权利等诸方面找到一个良好的平衡点,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管辖原则。

从网络的特性看,由于侵权行为通过网络来实施,使侵权行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被告通过其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其侵权后果往往在原告所在地最为严重。同时,由于网络的可交互性,被告可以比传统的侵权行为更方便地指向原告所在地。被告的商业行为试图进入原告所在地,侵害原告权利,可以表明其愿意接受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或者说被告是可以预见被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结果的。

二、怎样提起名誉权侵犯的民事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三、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怎样确认网络侵权管辖权
    互联网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新问题。比如,在发生了信息网络侵权事件后,想要到法院起诉,但却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那么,如何确定信息网络侵权的管辖法院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自2015年2月4日起,《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新型信息网络侵权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界定,对信息网络侵权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的实施地包括被诉侵权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所在地,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也就是说,例如,对于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发布诽谤他人名誉的名誉侵权事件,受害者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侵权人。网络侵权行为种类网络侵权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第一,根据侵权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网
    2023-08-07
    370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哪个法院管辖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实践当中,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一、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名誉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2、要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被侵权人一定要保存被侵权的证据,必要时要通过公证、鉴定等方式对证据予以固定。3、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公开
    2023-03-19
    432人看过
  • 信息网络侵权管辖权在哪里
    网络是交互链接的。理论上讲,任何人几乎可以在任何时间,随心所欲地在网络上与任何想要交流或者对方想要交流的对象发生联系。因此,或是故意、或者过失,网络侵权行为就发生了。网络侵权呈现出与传统侵权不同的特点:1.侵权行为简单易行。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具有简单易行性。由于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世界,理论上讲其范围可以是无限的,而行为人无需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也无需懂得编程就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施侵权和欺诈行为,如抄袭网络主页内容、网络侵害名誉权、实施合同欺诈等。2.侵权行为主体固定困难。传统的侵权方式一般是通过易识别的方式,诸如说、写等方式传播侵权内容,从而也易为被侵权人察觉。而网络的流动性和交互性,决定了要认定行为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因为网友们往往并不知悉正在和自己交流的人的真实身份。在网络上实施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难以及时查明,也就谈不上如何让其承担责任。与传
    2023-04-29
    137人看过
  • 名誉侵权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名誉侵权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注册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件的二个被告一个住址在河南郑州市,一个在北京市,因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请贵院将本案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
    2023-05-01
    343人看过
  • 网络侵害名誉权网站责任有吗?
    一、网络侵害名誉权网站责任有吗?是有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美国法学界提出的三种归责原则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侵权而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美国法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1)疏忽责任原则,即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针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没有尽到监管所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严格责任,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3)不承担责任或有条件免责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几乎完全免责,或者有条件地承担极小责任。二、网络名誉侵权是什么?网络名誉权的含义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其
    2023-04-13
    109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一、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
    2023-04-05
    312人看过
  • 网络名誉侵权的一般分析
    名誉一词,通常的含义是对于人的道德品质、能力和其他品质如名声、荣誉、信誉或身份的一般评价。[1]与此概念相对应,名誉权则意指由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和维持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一种人格权。[2]在实践中,作为一项专属性的人身权利,公民、法人的名誉权极易受到他人的侵害,通常的侵害方式主要有侮辱、诽谤以及通过披露、宣扬他人隐私侵犯名誉权等。当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既会在客观上造成其名誉的贬损,同时又可能导致其精神的痛苦,有时还会造成其财产上的损失。因而,名誉侵权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作为新的社会现象,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行为有着与一般侵权行为共同的地方,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传统名誉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必然延伸:网络名誉侵权行为不过是借助网络媒介实施的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因而侵权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在网络名誉侵权领域仍有其适用价值。但是,需要看到,网络
    2023-02-23
    217人看过
  • 网络名誉权侵权的责任怎么认定?
    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形式、责任主体的不同,其归责原则需要分别考虑直接侵权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一)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初始作者是侵权言论的直接制造者,其地位与传统名誉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人相似。网络名誉侵权中初始作者的行为和现实中名誉侵权主体的行为实质是相同的,都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故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也应当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对其基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实施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在网络环境下,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侵害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除外。当传播者基于贬低他人名誉的故意,实施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时,其行为
    2023-04-26
    390人看过
  • 网络侵犯名誉权有什么特征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么相对于传统的侵犯名誉权的方式,网络上侵犯名誉权有什么特征?第一,侵权言论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空间更广阔。这一特点是由互联网的性质决定的。通常情况下,上载到互联网上的信息在几秒钟之内就能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一个人的侵权言论通过网络可以轻易地传到其他地区甚至是其他国家,与其他侵权方式相比网络侵权的可控性很小。第二,侵权言论的危害后果更加难以估计。比起传统媒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和快速性使侵权言论的传播范围更大,对于受害人来讲,所受到的伤害也就越大。第三,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者更加难以界定。追究谁的责任一直都存在争
    2023-04-24
    229人看过
  • 网络名誉侵权如何收集证据
    一、网络名誉侵权如何收集证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上发布各种信息流动性强能随时滚动和更新稍纵即逝发生网络侵权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受侵害人利益无法得保护当事人自行保存了侵权信息比相关网页旦侵权信息被删改些证据证明力非常有限无其证据与之相互印证足支持原告主张对于受害人而言必须加强证据保全意识尽能第时间采取有效方式固定证据赢得主动:1、申请公证电子证据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独立证据其书面化载体打印件等能直接充分地证明其原件内容因此当名誉侵权言论网上停留时间较长时受
    2023-06-08
    365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办
    1、对侵犯名誉权案件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
    2023-02-19
    499人看过
  • 网络商标侵权管辖权由谁享有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的原则,也可用来作为界定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参考。一、网络商标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要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二要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
    2023-02-09
    170人看过
  •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网络侵权行为包括?
    一、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二、网络侵权行为包括哪些1.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诽
    2023-06-07
    485人看过
  • 网络名誉侵权和普通侵权责任是否一样
    网络名誉侵权和普通侵权责任是不一样的。1、网络名誉权的含义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其名誉,获得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以及免受侮辱、诽谤等加害行为的一种人格权。2、网络名誉权的内容和传统名誉权是一致的。正如王*明教授所说,名誉权包括名誉保有权、名誉维护权以及名誉利益支配权。一、网络名誉侵权如何认定责任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形式、责任主体的不同,其归责原则需要分别考虑直接侵权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一)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初始作者是侵权言论的直接制造者,其地位与传统名誉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人相似。网络名誉侵权中初始作者的行为和现
    2023-03-01
    212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个人的名誉权网络侵权管辖法院在哪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
    • 网络名誉侵权, 网络侵害名誉侵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6
      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一是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二是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般认
    • 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诸多问题。其中有一个是侵犯名誉权。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行为。那么,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何赔偿?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析。怎么认定网络
    • 网络名誉侵权怎么认定,怎么进行网络侵害名誉权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一是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二是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般认
    •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名词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5
      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一是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二是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