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的表现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25:37 264 人看过

1、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律规范,过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失当而违反医疗操作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差错。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区别为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差错。该办法虽然已经废止,笔者认为,其对医疗事故的区别仍有学理上对医疗侵权分类的意义。有学者将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差错统称为医疗事故①,此观点针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差错排除在损害赔偿之外而认为不合理。笔者认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混同。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同属医疗侵权的下位概念,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同属医疗事故的属概念,应将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及医疗差错作为医疗侵权的分类。

一、医疗事故责任的界定

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非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

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中通告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表示对疗效有十分把握。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宣传产品疗效,如“疗效最佳”、“彻底治愈”、“药到病除”、“根治”、“根治不反弹”、“安全无副作用”等;渲染、夸大产品疗效,如“根治顽症”、“一瓶(盒)见效”、“药效特强”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广告语,凡是使用了这类语言的广告均是违法药品广告。2.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一些病症尚无特殊治疗药物,有待医药科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等。违法药品广告针对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打出疑难杂症特效药的幌子,误导患者作出错误的选择。3.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做药品推销。国家工商总局早有规定,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但目前有些广告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仍然在搞“爱心大赠送”、“买一送一”、“千万元送药大行动”等。这类宣传手段,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获赠误服,
    2023-02-04
    258人看过
  • 侵犯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侵犯债权人的权利的主要表现离婚诉讼涉及的财产分割属于夫妻财产法律制度调整的范畴。财产分割是人民法院对夫妻财产的范围、种类、归属及债务清偿等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夫妻债务清偿是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夫妻债务按形成的原因可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单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单方债务是指夫或妻非因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未经对方同意为自身利益而形成的债务。单方债务原则上以个人财产清偿。人民法院如果对夫妻共同债务或单方债务作出不当认定,就会侵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审判中,侵犯债权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共同债务认定为单方债务。人民法院受条件的限制或其他困素的影响,将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债务认定为由夫或妻一方偿还的单方债务。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夫妻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而另
    2023-06-13
    72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意外,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医疗意外医疗意外可以定义为:因受现实医疗条件的限制,或者病员特异体质而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由医务人员无法抗拒或者难以预料的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在于,“医疗意外”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存在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结果的过失。比如朱某,因金属铊中毒,最后导致病员严重的残疾。铊金属普通人生活中极难接触到,由于铊金属中毒的病例更是少之又少,属临床罕见病。就诊医院积极多次集中各科专家会诊,无法明确病因,后来是通过国际互联网上的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铊含量的检测,最后明确诊断,此后虽然给予积极的相应治疗,但终因时间的延误,丧失治疗的最佳时机,而造成朱某严重残疾。此例,最后经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
    2023-06-01
    120人看过
  • 侵害死者名誉的表现形式
    一、直接方式:即以直接毁损的方式强加与死者尸体,使其物理方面的特征发生显著的变化。这类行为主观上多为恶意,不仅破坏了身体的完整性,也造成对死者名誉的严重损害,主要有以下表现:1、故意损害尸体。如吉林省深江市某宫姓公民先后两次切割女性尸体的乳房、生殖器,以满足变态的性欲。另外,一些人为泄私愤,将某人的尸体进行当众鞭打,或剥光衣物以示羞辱,都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2、非法利用尸体。某些医院在没有得到死者生前同意或其近亲属同意,利用公安机关委托解剖尸体鉴定之机,进行教学,擅自摘取内脏制作教学标本或是将尸体上的器官高价出售给病患者以谋取私利。3、盗墓盗尸行为。我国传统认为入土为安,因此任何对坟墓进行损坏或盗墓盗尸行为都被视为大忌,对死者的名誉也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死者遗族利益和社会公德。4、其他的侵害尸体的行为,如非法陈列尸体、殡仪馆错误火化尸体,不准尸体入葬等。二、间接方式。
    2023-02-28
    142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侵犯名誉权归谁管
    一、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如下: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侵犯名誉权归谁管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由当地人民法院管理,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
    2023-05-06
    245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种类与表现形式
    这段内容讲述了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布或注册软件、将他人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布或注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完成的软件发布或注册、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或冒用他人名义发布软件等行为。侵权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或过失,且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布或注册软件,或者将他人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布或注册的,将被视为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完成的软件发布或者注册。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或者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人权利保护措施
    2023-08-31
    328人看过
  • 了解公民肖像权被侵犯的表现形式
    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表现如下:1、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使用他人肖像不当可分为非法使用营利型,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这种利用通常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通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二进制一般使用不当,这是指非营利性但未经本人同意善意使用,或者经本人同意,但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不当的使用;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指不法行为人恶意丑化、玷污、破坏他人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包括,修改、歪曲他人肖像,在别人的肖像上打印或画胡子、痣、疖子等,焚烧、撕裂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别人的肖像上涂污物;3、擅自创作他人肖像,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画画,偷拍别人的照片等等。肖像权的表现形式肖像权是公民人格权利中的一种,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或是未经本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自己的肖像;二是有权同意他人摄制、写生本人的肖像并无
    2023-07-03
    173人看过
  • 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以及表现形式
    一、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分为三种:1.行政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2.司法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工作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也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职能)、行使监狱管理职能的劳改机关等司法机关执行司法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3.其他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除行政、司法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按照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尽管国家权力机关和军事机关一般不会实施职务侵权行为,但不排除发生职务侵权行为的可能性。二、职务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职务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为以下两点:1.行为人的行为构
    2023-06-07
    232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犯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下: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等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特殊标志;3、变相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作成果;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作成果;5、为侵权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过失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属于重大犯罪吗过失侵犯知识产权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为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
    2023-07-11
    461人看过
  •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表现形式有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表现形式有1、违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2、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实施主体并非单指公安机关,凡法律授权的机关均可实施。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这是指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又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实现了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享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和条件之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的赔偿金计算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情形,主要包括违法实施拘留、收容审查、错误逮捕、错误的羁押判决并已执行、非法拘禁等违法限制人身自
    2023-06-08
    184人看过
  • 网购下的商标侵权有什么表现形式
    1、元标记侵权元标记是指万维网的超文本标记语言的一种软件参数,网站主人用以描述其网站,包括网站主人的基本情况、版权声明及关键词等,这些信息访问人是看不见的,但搜索引擎却必须依靠它工作。因此,网站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只要在网页的元标记设置中做文章,埋置他人的商标在网页源代码中,当网络用户使用网上搜索引擎查找时,该网页就会位于搜索页面中。因此,该侵权行为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也被称为隐形向标侵权。2、弹出式广告侵权相信只要大家上过网,都会对弹出式广告十分了解(用户在浏览网页时,自动弹出的一些以独立窗口出现的广告),这些广告通常是未经用户同意而自动弹出,大多数网络用户对此十分反感,作为用户必须要花费很多时间去关闭这些窗口,但是这些广告通常是根据用户的喜好或者搜索的内容弹出的,换言之,可能是网购用户正在搜索某一商标权人的网站,却在网页上弹出了与此相关的其他非商标权人的广告,因而就可能涉及商标权侵权的问题
    2023-05-05
    233人看过
  • 商标侵权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侵权损害事实;二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使用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商标侵权行为,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未经同意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无论其有无过错,都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与使用侵权密不可分的还有商标淡化,这是使用侵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一些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形下,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当作某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使用,或者当作厂商名称、域名使用,使该商标无法区别
    2023-04-13
    231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侵权表现形式及认定
    根据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第五条规定:育种者权利的核心内容是享有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其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包括:l、以商业目的繁殖、销售受保护的植物品种;2、在观赏植物或者插花生产中作为繁殖材料用于商业目的时,保护范围扩大到以正常销售为目的而非繁殖用的观赏植物;3、为另一品种的商业生产重复使用该品种。目前人民法院审理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即简单的复制侵权,被控侵权物与授权品种为同一繁殖材料)或者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即重复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为亲本与其他亲本另行繁殖的情形),这是公开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其二是销售授权品种不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而标注其特性的。或者足以使他人知道是授权品种的行为,这属于隐蔽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
    2023-06-08
    485人看过
  • 第三人侵犯生育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第三人不构成侵犯生育权,只能是配偶另一方那么配偶的配合行为就成为了一种义务,如果不配合,即构成对另一方生育权的侵犯,这显然违背了生育权的本质,且由于夫妻双方都享有生育权而造成只要双方行使权利的意见不一致即构成双方侵权的荒谬情况。其次,既然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且如果认为生育权是相对权,那么其义务主体只能是配偶另一方,导致生育权只能对抗配偶而不能对抗配偶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这与人身权的本质不容。事实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都需要对方的配合,这是由人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生育权的绝对权属性。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其特点为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人,权利的相对人有不作为、容忍的义务,但不需作为。人格权属于支配权,因此生育权当然是支配权;同样,由于夫妻任
    2023-04-19
    24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疗侵权形式主要表现为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6
      医疗侵权的表现形式:1、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律规范,过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失误而违反医疗操作规范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医疗错误。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布实施前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将医疗事故区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错误。虽然这种方法已经被废除,但笔者认为它对医疗事故的区别仍然具有学理对医疗侵权分类
    • 姓名权的表现及侵权责任形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t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有的人还有乳名和曾用名。姓名是我们在生活中将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标志,因此法律对于姓名权的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对于侵犯姓名权的侵权形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t一、姓名权的内容: 1、姓名决定权; 2、姓名使用权; 3、姓名变更权。t二、姓名权的侵权形态:1、干涉,其中,姓名权无专用性,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与变更;2、盗用;3、假冒;4恶意重名。
    • 侵犯肖像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一般会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一般说来,未经本人同意、占有、再现、创制或不当利用他人的肖像,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侵害肖像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
    •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有哪几种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9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 医疗意外常见有哪些表现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3
      医疗意外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术后出现严重后遗症者。 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反应者。 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 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所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 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