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无因管理行为的依据及其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34:25 421 人看过

从下列几个方面认定无因管理行为:

1、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被管理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没有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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