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与发证办理是什么步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6:57:12 150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检验审查配合

初次检验受理后,验船师按法定检验规则,进行项目现场检验与船用材料、设备产品证书核查。在所有项目检验以及相关产品证书核查审查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检验审查意见并做出审查结论(检验时间段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检验审查合格的渔业船舶报科长审核;经现场检验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要求,申请人按要求整改后再进行现场检验与审查。

4.审核

科长根据审查结论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

分管领导对审核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6.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渔政总队汕尾支队2楼渔业船舶检验科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渔政总队汕尾支队2楼渔业船舶检验科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检验审查配合

初次检验受理后,验船师按法定检验规则,进行项目现场检验与船用材料、设备产品证书核查。在所有项目检验以及相关产品证书核查审查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检验审查意见并做出审查结论(检验时间段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检验审查合格的渔业船舶报科长审核;经现场检验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要求,申请人按要求整改后再进行现场检验与审查。

4.审核

科长根据审查结论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

分管领导对审核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6.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渔政总队汕尾支队2楼渔业船舶检验科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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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6日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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