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合同是否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30:59 448 人看过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等。

一、什么样的可撤销合同可以作为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是指以下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是指以下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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