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4:08 299 人看过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变的;

(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局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局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了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的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出僧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五)转让的房地产暂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第十三条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转让的房地产再转让,需要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当扣除已经缴纳的土地收益。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结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评估价格通知后15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结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结果15日内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十六条商品房预售,按照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让时,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有批准权的物价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无产权证房产转让可否公证,相关法律规定
    一、无产权证房产转让可否公证无产权证的房屋转让时,可以办理转让公证的,转让公证只证明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对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不进行证明。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
    2023-06-16
    173人看过
  • 怎样通过房地产转让转让房产
    房地产转让方式:1、房地产买卖。即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2、房地产赠与。即出赠人有偿或无偿的向受赠人赠与房产的行为;3、其他合法方式。例如,抵押实现引起的房地产转让。一、善意的要求有哪些善意的要求有:1、受让人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应当依法登记的,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婚内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地产房地产权证书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
    2023-02-22
    3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来的,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二、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是: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4.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该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
    2023-04-30
    448人看过
  • 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如何?
    1、《民法典》30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3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4、《中
    2023-04-13
    26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023-06-18
    292人看过
  • 未成年人是否能够在法律规定下转让房产?
    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未成年人如何购买房产无论是自行出资购买,还是父母出资购房填写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手续与一般购房过程无异,但与未成年人签署合同时,要求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房产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1、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名称填写为未成年人的姓名,并写明监护人的姓名(一般父母均需签名,除父母一方去世或无监护能力外)。2、办理交易过户时,需要提交监护关系证明。一般是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如监护人为一人的,还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未成年人仅此一人
    2023-07-06
    86人看过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已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四)以房地产抵债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
    2023-04-22
    289人看过
  • 法律对债务转让的规定
    《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一是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二是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一、公司债务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
    2023-02-08
    59人看过
  • 关于二手房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转让二手房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后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领取过户回执。二手房转让应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二手房转让的基本注意1、产权清晰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2、产权的完整性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3、房屋质量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4、居住空间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5、装修配置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
    2023-08-12
    422人看过
  • 是不是法律规定房东收取转让费
    房东收取转让费在法律上未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做出的取转让费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租之前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东收取转让费合理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租赁合同本属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格式条款的问题,双方有洽谈协议的权利,若当时放弃,或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已进行处分,法律自然不介入,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转租实际上是会影响出租人的权益的,故此,立法则倾向于保护出租人的利益,转租是否合法取决于出租人是否同意,如果约定可转租,并收取相关费用,完全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2023-08-07
    68人看过
  • 地产转让条件及程序规定
    房地产转让最主要的特征是发生权属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转让管理规定》都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房地产转让应符合的条件□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同时规定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合法请求人的申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裁定、决定限制房地产权利,如查封、限制转移等,在权利受到限制期间,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转让该项房地产。□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根据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决定收回出让或划拨给他人使用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
    2023-06-05
    295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一、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一)房地产转让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二、哪些房产不能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
    2023-03-03
    323人看过
  • 著作权的转让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
    2023-03-27
    288人看过
  •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抵押吗法律规定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一、地役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中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等。2、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地役权是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
    2023-03-0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房地产转让有哪些方式?房地产转让的法律规定?其他合法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为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作,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4)以房地产抵债等情形。 根据国家规
    • 中国房地产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6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规定房产怎样转让民法典规定房产转让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6
      无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转让。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产土地转让金的规定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规定是住房为出让性质土地的,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就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以过户该住房。 还规定,住房所属土地为划拨性质土地的,过户该住房需要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性质土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
    • 房地产转让如何转让的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