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对于行为的“有害性”,有的国家采用的是一般性标准,有的国家则采用的是债权人地位标准。前者是指行为的发生致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受偿受阻或增加难度,该标准立足于行为的发生是否使债务人责任财产的经济价值有所减退的角度考虑;后者则基于债权人地位平等的破产法基本观念出发,即某一行为使个别债权人获得比行为发生以前有利的地位。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要作用在于恢复原状,追回被破产债务人不当处置的财产。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要行使破产撤销权,追回破产财产,必须找到被追偿的主体,该主体就是破产债务人实施损害行为的实际获益人,只有实际获益人存在,破产撤销权才能得以实现。反之,如果没有实际的行为获益人或行为获益人已死亡或注销,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破产撤销权则无法行使。
(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对于有偿行为,因合同自由原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自由确定交易的价值,当事人以某种价格或基进行交易一般具有合理性,因此在否人破产债务人有偿行为的效力时,应将当事人的主观恶意考虑在内。当债务人为该行为时,明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受益人于受益时,亦知有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事实存在,即为恶意,应予以撤销。在有偿行为中,债务人的恶意是破产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受益人的恶意是破产撤销权行使的要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①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②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③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①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②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a、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b、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c、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
所谓因果关系,即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无清偿资力即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经不具备足够资产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该行为是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仍有一定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
-
破产撤销权有哪些适用范围,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45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的限制的必要性
124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案例怎么处理,有哪些构成要件?
316人看过
-
什么是指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147人看过
-
什么叫破产认定权?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464人看过
-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撤销特许权和撤销和解有什么区别
445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企业或者公司实行破产清算撤销权构成要件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破产清算撤销权要件: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
破产清算撤销权的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0(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的限制的必要性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
撤销破产清算申请书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目的 请求你院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你院提交了民事判决,可以认定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申请人请求你院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向你院提交了某年某月的资产负债表,该资产负债表显示其全部资产仅为某元。在被申请人股东于某年某月制作的“某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显示:公司部分小额债务已无法清偿。因此应当可以认
-
处于负债经营阶段,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破产撤销权大致包括以下范围: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例如,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的行为;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例如,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可撤销的偏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