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是如何发生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50:42 241 人看过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端于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领域中有着较为完备的理论和实践,而在行政诉讼中应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美国为代表的“强制排除加例外”模式和英国为代表的“利益衡量排除”模式为我国提供了良好的选择借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构建、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乃基本趋势,充分厘清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内涵,并设置符合我国现实的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起源于美国,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起来的,是对美国宪法权利法案中规定的人权保护精神的张扬。19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立法实践上,虽然《行政诉讼法》中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的直接规定,但在行政诉讼相关司法解释中已有不少关于违法证据不应采纳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第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57条、第58条、第6O条、第6l条、第62条等条文都涉及到了行政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可以说,在行政诉讼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着一定的法律基础。

一、逻辑起点: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内涵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界定。狭义的行政诉讼非法证据仅指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或者手段取得的证据。而广义的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指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表现形式,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或手段之一不合法的证据。主要包括“收集证据的主体违法;证人证言或鉴定人没有证据主体资格;获取证据的方式违法;手续不合法(如对域外证据没有办理相关的公证及认证手续);形式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各种证据提交的形式作了明确要求);提交时限违法(即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提交证据)等情形。”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在非法证据的判定之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搜查、扣押或以其他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对行政案件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的证据材料,因缺乏合法性而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证据外或者被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这需要法律特殊规定,被称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则是一项司法适用规则,是在行政诉讼中由人民法院适用的证据规则。对于非法证据,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排除。至于当事人在自己所掌握的证据中进行挑选、排除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供,并不属于“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

二、完善路径:我国行政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建议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较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迫使行政机关不得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行政行为,这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强制排除加例外”模式是美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控制违法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种价值观,但是由于例外只限于有限的几种,范围相当狭小,绝大多数的非法证据,不论其违法程度的强弱,最终还是被排除。建立如此的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模式必须依托于相应的法制环境,在我国现阶段显然尚缺乏这种司法背景。因此,我国在建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必须坚持利益权衡原则,确立一个多元化的程序价值体系,在具备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地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什么叫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三)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四)审查的力度不同(五)审查依据不同(1)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
    2023-03-21
    26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一、法律规定如何排除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排除: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但是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2、提出排
    2023-06-15
    3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及司法现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刑事诉讼领域,亦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随着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观点日益深入人心,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渐受到关注。司法实务中,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确立了初步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尚未形成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司法实务中由此引发的同案不同判的尴尬局面也不少见。豍民事检察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本文拟结合民事检察监督就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用进行初步探讨。(一)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及理论基础非法证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非法证据,指的是所有不符合证据合法性要求的证据或者说是违法取得的证据,主要有三种非法形式:(1)主体不合法的证据;(2)形式不合法的证据;(3)程序或手段不合法的证据。而狭义的非法证据,是指证据取得的程序或获取证据的手段不合乎法律的规定,比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取得欠条,或者以私拆他人的信件为手段获
    2023-06-06
    250人看过
  • 证据排除中的非法证据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是: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非法获取其庭前供述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程序启动后,法院应进行复审,如果对其合法性没有疑问,可以直接对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如果对合法性有疑问的,可以由公诉人对其进行举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也是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对于避免因为采纳非法证据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二)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三)控方证明。公
    2023-07-01
    180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多少条,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程序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多少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二、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程序如下: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
    2023-06-23
    366人看过
  • 刑诉中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
    在诉讼法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要对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但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辩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主张,刑诉法却免除了其证明责任,改为由公诉方承担证明责任。这是为什么呢?之前我们提到过无罪推定原则,根据该原则,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作出有罪判决前,其在法律上应被推定为无罪的人,被告人对犯罪的罪名与事实并不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机关要通过证据来推翻这一事实,该证明责任是无法转移的。非法证据排除这一程序性的裁判是证据材料证明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公诉机关承担有罪证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的一场追诉活动,公诉机关在侦查人员的支持下,既可以通过强制措施来获取言辞证据,也可以通过强制性的手段固定其他证据材料。同样,诉讼技巧与经验的差距也使得被追诉人在取证能力方面与公诉机关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言辞证据一步到位的证明责任。针对非法言辞证据,《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强制
    2023-06-06
    323人看过
  • 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分析
    证据是司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是司法实践通向实体公正的桥梁。证据为本要求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去认定案件事实。司法实践中强调证据为本可以有效地反对司法专横和司法恣意,制止刑讯逼供、防止“逼供信”,树立文明、科学的现代司法理念。由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存在证据规则的匮乏,相关立法也较为粗糙,不足以对刑事司法证明活动发挥应有的调整和规范作用。目前,有关机关正在布署对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对证据的主体、形式以及收集、提取的程序和手段作出具体规定,是现代刑事证据制度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笔者从事刑事审判多年,试图从实物界角度出发为非法证据排除的确立作些许分析。一、确立非法证据排除是构建现代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资料数据表明:从1993年1月至2003年1月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10年间刑事案件,涉因非法取证的案件有87.97%来自于辩方。第一,我国现行刑事证据制度严重失衡,辨方无法有效地取得证据。公安部明文规
    2023-06-01
    364人看过
  • 论我国刑事诉讼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规则
    证据是构筑刑事司法的砖和瓦,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但只有合法证据才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刑事非法证据因其取得程序违反法律的规定和法治的精神,所以依法应予排除。这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之必然。我国至今仍未从立法的角度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我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所难免。虽然刑事诉讼的功能之一是惩罚犯罪,但在我国当前的法制环境和人文背景下,将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取向与保护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一并考量,显得尤为重要。无论从我国建立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的依据来看,还是从考虑保障司法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来看,我国都应当尽快的从立法上与国际接轨,加快对取证行为的规范化,确立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原则,提高取证人员的素质,在法律上对非法取证的行为予以处罚,减少实践中非法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利的侵犯。本文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我国建立
    2023-04-21
    392人看过
  • 驳回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如何处理
    一、驳回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如何处理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怎样的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
    2023-04-20
    362人看过
  • 怎么样进行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
    证据是量刑定罪的最终依据,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一般刑事案件都比较重大,所以其更加的注重证据,但是在长期的办案中,因为种种原因,总有一些证据不让对方信服,而公权力机关因为其强势,就认定这些证据有效,所有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必然选择。一、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采用刑讯逼供或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
    2023-06-23
    430人看过
  • 列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的证据有?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我国最高法法律规定,如果是采取诱导、欺骗和强迫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案件证据,则不能以该证据作为案件裁决的凭据。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也在不断完善中,从语言证词扩大到物证等方面。非法证据排除适用包括情形: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2023-03-29
    25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的负面影响
    非法证据排除的弊端有非法证据范围界定不明确、对于非法手段的界定不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上不易操作。我国法律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中非法手段的界定是比较笼统的。关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取得手段也就是“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法律并没有规定了统一的标准,这将会造成法院无法准确的认定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属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条是什么?一、宪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
    2023-07-01
    18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只是正义的一环
    死刑案件将实行最严格的证据要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明确侦查人员应当出庭作证。两高三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月前赵作海的强势出现,把潜藏已久的刑讯逼供再度推向人前,让非法证据横行霸道的德性彻底显山露水。一时间,民间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趋之若鹜,此番两高三部的规定,可谓对民意的及时回应,也表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确实在不断朝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尽管两《规定》的出台并非一片叫好声,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总体内容与框架来看,非法证据排除摆脱了以往口号法律的窠臼。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有了之所以然,从程序启动,到法庭初步审查,再到控方负有证明责任,最终双方质证、法庭处理,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而不是一些人想当然的滑稽的标题
    2023-06-11
    145人看过
  • 审查起诉时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我国法律已经对非法证据的范围进行了系列性的规定。上至宪法,下到部门法以及司法解释,加上外部国际合作中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新近内部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两个规定等,可以说关于非法证据的范围界定日臻完备。审查起诉中排除非法证据亦应按照这些规范文件的规定的范围进行。(一)概括性的文件规范所确定的范围在广义的法律定义范畴内,可以与非法刑事证据相关联的规定有:一是宪法层面——《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二是国际公约层面,1988年我国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
    2023-06-11
    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作用,以及如何运用非法证据排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完整的无罪推定概念包括有罪的全部举证责任自始至终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对于指控提出反证的责任只限于比较说服力和盖然性的程度即可,不必证明自己无罪,更不得被强迫履行举证责任;对控诉方举证责任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整个证明过程不得留有任何可以合理怀疑的瑕疵,等等。r首先,经勘验、检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r其次,应补
    •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怎么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都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大诉讼体系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一致,只要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均应当排除。但在三大诉讼体系中,有各自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在刑事诉讼中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最高人
    • 刑事诉讼中能不能排除非法证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为: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四、执法机关以非法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 发生行政诉讼的时候政府是如何处理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在法庭上积极的进行质证。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怎么样进行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31
      1、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 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