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益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08:56:13 448 人看过

一、女方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益呢

参照《民法典》,离婚女性有权寻求经济补偿、赔偿,亦可为己辩护以减少其应得之财产。

如女方在婚姻生活中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照顾年老者及协助配偶就业等人道责任颇重者,有权申请补偿。

若男方有重大过失行为,则女方还有权索取离婚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益和义务

离婚期间,女方享有的财产分配与孩童抚养权益受法律保護,并設定了一些特殊條款。

國家重視離婚婦女的財產權,在協商無果情況下,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狀況,同等對待女方。

若離婚前女方處於生活困境,另一方應提供必要援助。

男方有錯誤,女方可行使求償權。

離婚后,未滿兩歲的子女通常由母親直接撫養。

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請離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的权益有哪些呢
    在民法上精神病人可分为:一是完全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的;二是不能完全辩认自己的行为的;三是有时能够辩认,有时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的。对于有时能够辩认、有时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前两种精神病人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可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精神病人在理性情感上或意志意识上均存在着严重的精神性疾病障碍,其在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必缺乏正常的认识事物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能依法独立实施法律民事行为。如痴呆症人、偏执型精神病人、轻度或重度的精神分裂症人等。分析精神病人不同情形,其意义体现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法院在依法分割离婚财产时,或者精神病人作为离婚一方具有生活困难的,应由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并将精神病人作为特殊的当事人在离婚后是否能够得到对方当事人的某些护理和照顾。为正确处理此类纠纷,依法审查和确认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法院处理时的关键
    2023-06-04
    500人看过
  • 离婚时子女是否享有财产分割的权益
    一、离婚时子女是否享有财产分割的权益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例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等。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夫妻离婚都会将一些财产分割子女,例如房产、存款等。只要是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
    2023-12-15
    312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05-10
    72人看过
  • 离婚时有关公房的权益在哪些情形下,属夫妻共同享有?
    有以下九种情形下,公房权益应属夫妻共同享有。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2023-03-12
    315人看过
  • 婚后女方有权享有婚前财产购房权益吗?
    结婚以后男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为婚前财产本身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也是个人房产,除非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的产权归属肯定是以产权证上的登记为准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
    2023-07-03
    446人看过
  • 女方欲离婚,小孩权益何在?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归男方吗,女方带小孩可以吗抚养权不一定归男方,女方带小孩可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院认为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就可以由女方抚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
    2023-07-13
    81人看过
  •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哪些权益?
    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享有哪些权利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如《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学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可见,学生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受到国家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学校应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各项合法权利,任何侵犯学生权利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对学生享有的权利做了如下规定: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该权利可简称为“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保障,教育教学活动只有在师生的互动下,才能取得相应的成效。学校的各种设备、
    2023-07-18
    129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男方有哪些权益?
    以下情形子女抚养权可以判给男方: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离婚未成年人抚养法规定,父母应当支付抚养费,子女应当由有利于抚养的一方抚养。小孩多大可以判给男方呢孩子多大判给男方,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
    2023-07-16
    452人看过
  • 父母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子女享有何种权益
    问:父母离婚了,有一套房子,房子归属于母亲,现在目前打算把房子卖掉,作为子女享有何种权益?答:从法律上讲房子既然属于母亲的,那么权属就很明确了,子女对于该房子并没有任何产权,所以母亲可以自由处置其所有的房子,子女对其不享有任何权益,也无权干涉母亲的决定。一、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新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其实并没有相关的条例规定,要满足多大的年龄才能拥有房产,也就是说,拥有房产的公民的年龄是不受法律上面的限制的。如果购买房子的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全部付完房款,那么把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写在产权人上面之后,该未成年子女就可以成为法律上面认定的独立业主;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该父母只要出示和未成年子女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就可以那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写在产权上面。如果购买房子的时候,家长选择的是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是不可以成为法律上面认定的独立业主,这样情况下购买的房子的产权只
    2023-03-08
    424人看过
  • 协议离婚中女方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不过,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权益都是平等的。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协议离婚后是可以争取抚养权的,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会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023-07-06
    228人看过
  • 在哪里起诉离婚可以保障女方权益?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婚内女方想离婚可以要孩子吗女方想离婚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
    2023-07-15
    279人看过
  • 受教育者在哪些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一、居住证在长沙有什么作用?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如下权益:(一)在本市连续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三年以上的,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二)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三)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种免费培训;(四)已办理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的子女,持学籍证明、户口、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六)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监督、鉴定服务;(七)按照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65
    2023-06-28
    383人看过
  • 女方死后女方父母权益有哪些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民法典中收养女可否父母财产民法典中收养子女可以否继承养父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收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6-20
    460人看过
  •  女性在房产动迁权益方面有哪些权利?
    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3种方式:宅基地迁建安置、房屋重建成本价和产权置换。办理结婚证且无冲突者,可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方式,再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如无宅基地且房屋重建成本价较高,可选择纯货币补偿,即房屋重建成本价与宅基地地价;若既无宅基地又房屋重建成本价较低,则可选择产权置换,即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只要你们办理了结婚证,且在两次拆迁过程中不产生冲突,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农村房子拆迁,有3种补偿方式:一,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方式,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二,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三,产权置换,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农村房产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农村房产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农民房屋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拆迁农民补偿。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实行以
    2024-03-1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女方离婚后拆迁分房女方有哪些权益?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4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
    •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有哪些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6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怀孕的妇女在职场中享有哪些权益?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08
      在孕期,女性员工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针对孕妇加班和上夜间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女性员工怀孕的这段特殊时期内,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她们在正常工作日之外继续进行额外的劳动工作。 对于因身体状况无法适应原来劳动强度的孕妇,根据医院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适当调整其工作任务或者安排其他性质相似的劳动项目。同时,如果孕妇已经怀孕超过7个月,雇主则不得再安排她们延长工作时间。原
    • 离婚的时候女方都可以选择哪些方式去离婚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9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
    • 起诉离婚保护女方哪些权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1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孕期女方有单一离婚提起的权利,目的是保护女方有一个良好的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