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标权会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3 22:54:52 223 人看过

如下的情况商标权会终止:1、商标有效期(十年)满,商标权利人未及时申请续展的;2、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的;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无效的等情况。什么情况下商标权会终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n(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n(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n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n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n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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