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转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43:45 389 人看过

1、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做好服务工作。

2、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搬迁,须办理企业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职职工个人帐户记帐额全部转移,资金只转移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个人帐户记帐额全额记帐。企业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搬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搬迁企业在转出地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之前还清全部欠费。

参见:《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执行日期:200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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