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8:12:29 111 人看过

一、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根据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不得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这里说的证据,是指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除此之外,这些证据还应该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即对于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重、罪轻等案件事实问题具有证明意义的证据。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这些证据,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至于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目的和动机可能各种各样,有的是为了虚荣,以显示自己很有辩护能力,有的可能与犯罪分子有勾结,为了谋取一定利益,等等。

刑事诉讼中的串供,主要是指在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为了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藏犯罪证据,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相互交换、传递供述情况,或者相互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以对付司法机关的行为。

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显然是严重违背法律职责、破坏司法机关追究犯罪活动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2.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当中的一个重要证据种类,证人能否客观反映自己所知的真实情况,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证人作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不得掺杂个人好恶和推测,并且前后应当一致,不出现自相矛盾。

在有的情况下,证人作证因记忆不清,可能会出现前后作证内容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有的后一次作证对前一次作证会作一些改变或修正,这属于正常情况。

但如果明知不符合事实或故意编造虚假内容去改变原来符合事实的证言,是法律不允许的。

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使用威胁、引诱手段以使证人改变原先所作的符合事实的证言作了禁止性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这里应注意的是,只有故意以虚假的内容去改变原先符合事实的证言,才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如果改变后的证言是符合事实的,则说明原先的证言存在问题,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

3.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辩护人除不得有以上两项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外,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情况,比如辩护人在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哄闹法庭,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使用非法的方法调查取证,等等,都是辩护人不得进行的行为。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和再审。

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被告人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30日 2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指定辩护相关文章
  • 法定指定辩护制度及其适用情况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应指定辩护人?制定辩护人是指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023-07-16
    4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指定辩护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
    2023-04-27
    313人看过
  •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是什么人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人包括: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書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法定指定辩护情形是什么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14
    230人看过
  • 指派辩护人的情形
    一、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需要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有两种主要情形。(一)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3种情况: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二)人民法院可以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5种情况: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
    2023-04-25
    267人看过
  • 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形可以适用
    缓刑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有悔罪表现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等情况。但不适用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盗窃罪积极退赃可以缓刑吗符合判决缓刑的条件可以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醉驾可以判处缓刑吗?醉驾可以判处缓刑。醉驾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下: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
    2023-03-15
    188人看过
  •  法定指定辩护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如何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 哪 些 情 况 下 法 院 指 定 辩 护 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指定辩护人。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首先,对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
    2023-09-01
    54人看过
  • 法院在哪些情形下应指定律师为被告辩护?
    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未成年被告人。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起诉提供的情况和主要证据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指定辩护律师费需要支付吗1、指定辩护律师不需要给律师费。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而在实践中,
    2023-08-07
    61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可以适用哪些情形的规定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2、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第9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和第31条的规定,对持有人提出以下答辩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法定必要记录事项不足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抗辩(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5)其他不得依法享有票据权的;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我国《票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2023-08-05
    324人看过
  • 未成年开庭适用指定辩护吗
    适用指定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
    2023-04-21
    462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适应哪些情形
    先诉抗辩权的适应情形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没有出现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一、一般保证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吗?先诉抗辩权也称“先诉利益”或“顺序利益”,是指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债权人没有先向主债务人进行追诉而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对于维护一般保证人的权益极为重要。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
    2023-04-10
    58人看过
  • 辩护和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探讨
    法律援助辩护适用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因为经济困难难以委托辩护人的,二是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的,或者是还没有丧失辩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三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以上是法律援助辩护的适用情况,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因此,法律援助辩护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法律援助辩护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对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和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总体上讲分为申请指派援助和法定指派援助两种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必须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
    2023-07-01
    121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指定管辖适用情形都有哪些
    一、指定管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指定管辖的注意事项: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4.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3-06-06
    131人看过
  • 非羁押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4、严重疾病患者;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第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13
    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适用于哪些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适用于一下情形: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
    2023-06-0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我国指定辩护包括强制指定辩护和酌定指定辩护两种情形。... 更多>

    #指定辩护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必须指定辩护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必须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 2022年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4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 1、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2、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履行不能的风险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
    • 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8
      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2022年法定继承适用于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遗嘱指
    • 哪些形情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适用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浅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解与适用 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一时在社会上引起激烈争论,并且作为一种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