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与劳务纠份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2:29:04 101 人看过

劳务纠纷和劳动纠纷区别有三点,分别是:

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三、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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