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有权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03:59 422 人看过

一、村民小组长有权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吗

如果是出租的村民小组集体的土地那么是效力待定的,若是你们村小组的成员不追认,那么就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一)流转方、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当事人是农户的,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即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六)流转金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当事人可约定其他内容。

三、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租赁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可以租赁吗,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规定租赁位置和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南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规定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土地用途:动物养殖。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月日起至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1/5页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规定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分次支付,首次元由乙
    2024-04-23
    332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相关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03-28
    389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有效吗
    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
    2024-05-03
    204人看过
  •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流转合法吗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一、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
    2023-04-06
    107人看过
  • 2024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现甲方_______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段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024-03-29
    201人看过
  • 去年与村上签订了土地租赁业务,请问这算国有土地租赁么,国有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少呢?
    很高兴回答您的国有土地租赁最长期限的问题,短期使用,或者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简易土地租赁合同<p>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p><p>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p><p>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p><p>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
    2023-08-09
    430人看过
  • 民法典村民小组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
    一、民法典村民小组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民法典村民小组不是拥有土地所有权,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是国家和集体组织。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
    2023-05-06
    462人看过
  • 签土地租赁合同要注意的细节,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一、签土地租赁合同要注意的细节签土地租赁合同要注意的细节有: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专否对土地具有处分属的权利。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4.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5.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二、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二十年。租赁
    2023-06-26
    398人看过
  • 村民小组有签定征地协议的权利吗
    1、村民小组做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外签署协议。2、但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看,以征地协议方式征地是不合法的。关于土地如何区分属村委会还是村民小组所有,要根据土地的渊源确定。我国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农村管理体制必革之前,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形式。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归生产队所有。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替代。其中生产队直接改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与原生产队之间保持了完整的承继关系,依法拥有其对应的原生产队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在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界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村委会。一、土地征收步骤有哪些1、发布征地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2、征询村民意见(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
    2023-06-26
    439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可不可以归村民小组
    一、土地所有权可不可以归村民小组不能,只能归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所有权可不可以抵押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其中就包括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所以,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土地所有权个人是不可以拥有的,个人只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还需要在符
    2024-02-10
    35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小组吗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何立遗嘱对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立遗嘱,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小产权房有多少年使用期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只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才会有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小产权土地使用年限没有确定的时间,小产权
    2023-06-23
    186人看过
  •  是否有偿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
    2023-09-10
    98人看过
  • 公司和村委会签字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企业与村委会不可以直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什么?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季,(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四、租
    2023-08-03
    33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村民集体签字才合法
    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
    2023-07-06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土地租赁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只有队长村长签名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还需要盖公章。属于农业生产,不改变土地用途,可以直接签租赁合同。如果是非农业生产,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否则,可能涉嫌违法用地。
    • 怎样签订长期租赁土地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7
      长期租用土地怎么签合同如下: 1.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即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再次租让土地。 签订土地长期租赁合同就是要注意时间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长。
    • 村长与村民签订的租地合同合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0
      只要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标准,不买,没有休息等等的,也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 村民小组以外的人能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吗?流转后还能享受到哪些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5
      若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你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还经本村民小组2/3的村民或2/3的村民小组代表同意你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据此,如果土地是村民小组的,你应该与本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土地,村委会才和你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条款进行签订,并报发
    • 村委私自占用土地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在我国征用土地只指国家征用农村属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被征地原集体所有性质为国家所有性质。从介绍的情况看似乎并不是国家征地,而是村委会收回已发包给村民承包的土地,另作它用。如果当时这种作法(指变农田为建设用地)未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也未按程序征得村民大会的讨论通过,我认为由此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但十余年后再纠正这个问题,可能只能通过村民大会形成决议自行解决,如通过诉讼解决恐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