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50:52 381 人看过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质权人的权利质权又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权人有权在债权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在质押期间为第三人设定质押担保自己债务的,应当在原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权效力。转让质押的效果优于原质押。质权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为保证自己的债务,将质权设定为第三人占有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应当对质权转让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出质人支付标的物保管费。三。质权人有权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约定将拍卖、变卖所得用于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或者按照约定向第三人提存。第二,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未妥善保管质物,可能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权,返还质物。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履行期满出质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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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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