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44:34 65 人看过

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律师补充: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法律法规】: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受理那些争议情形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
    2023-05-01
    135人看过
  • 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情形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8、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
    2023-04-17
    47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期限,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期限为十五天,并且需要仲裁委员会出具不予仲裁的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是劳动者对社会保险金存在纠纷、住房转让纠纷、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等。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期限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期限为15日,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不同于仲裁裁决书。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诉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规定具体期限。《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
    2022-07-31
    28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
    2024-02-05
    3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②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原告起诉权丧失。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期限届满后,原告丧失起诉权,其起诉要么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要么已经受理的被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09
    389人看过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有以下情形: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4.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是什么申诉时效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仲裁审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二、劳动仲裁逾期还有法律补救吗误过仲裁时效
    2023-03-21
    16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劳动仲裁程序
    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包括: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的;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的;3、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等。一、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相关同事的证明来申请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二、拖欠工资是否算劳动争议案件是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2023-02-08
    384人看过
  • 仲裁庭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2023-07-10
    484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哪些条件需要满足,劳动仲裁才能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的起诉期限[案情]2008年11月19日,杨某就甲公司应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补发工资、精神损害赔偿等争议,向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申诉不属于受案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于2008年11月24日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2009年3月24日,杨某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A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15日期限,遂裁定驳回起诉。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裁定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2023-07-03
    1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会不会过不予受理
    不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2-24
    2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有哪几种经济补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一、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一)提交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
    2023-02-18
    2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案件有什么情形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
    2023-06-21
    1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是什么意思,受理一般包括哪些情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应当则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仲裁委员会已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案件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七十五条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仲裁审查申请,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范围;(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三)超过规定仲裁审查申请期限的;(
    2023-08-09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 申请仲裁哪些情形下不予受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30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申请仲裁不予受理的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找哪个部门处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待裁决文书生效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 适用这种裁决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受理范围》的特别说明,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
    • 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8
      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依据:法释[2001]14号第4条; 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依据:法释[2001]14号第2条; 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依据:法释[2001]14号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