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差别主要有四点:
概念不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可见,留置权的法律强制性要比抵押权强得多。
优先效力不同。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一、担保物权属于物权吗
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包括:
(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二)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180人看过
-
质权和抵押权有哪些主要区别
122人看过
-
关于债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哪
170人看过
-
质押和抵押的比较质押抵押的区别
379人看过
-
怎样区别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127人看过
-
动产质权和抵押权区别,哪个权利优先?
87人看过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
抵押权抵押质押权和一般抵押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一)适用主体和范围不同。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 (二)抵押客体的不同。 (1)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而用于固定抵押的物,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2)抵押物的确定性
-
以及留置权和质押权和抵押权有何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对于抵押权和质权,如果抵押权成立在先,并进行抵押登记的,则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否则质权优先。另外,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简述民法物权中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之间的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第一、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第二、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第三、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第四、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
-
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和抵押权受偿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02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例如刚列举的洗车的案子,车行是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车主享有了债权,车主未按时支付修车费,车行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
怎样区别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6一、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含义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