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16:32 241 人看过

一、偷逃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注意,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罪案件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

1、行为人没有实施逃税的客观行为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欺骗、隐瞒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1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具体表现为以下方式: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第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此行为使得总收支不真实,隐瞒真实的应缴税额,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义务。

2.注意漏税行为、避税行为与逃税行为的区别

漏税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漏报、少报税款的行为。而避税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合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虽然漏税、避税行为都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但与逃税行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因此,在办理逃避罪案件中,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会根据在案证据审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逃税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认真分析行为的性质。比如是否属于逃税犯罪行为,还是一般逃税行为,亦或是漏税、避税行为。

2、行为人虽存在逃税的客观行为,但并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虽然行为人实施了符合逃税罪的行为,但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因此,不构成逃税罪,检察院依法应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纳税人,其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如果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但是并未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不按逃税罪论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应对此情形加以区别,不符合的应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3、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逃税的主观故意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虽然刑法并没有对逃税罪的主观目的作出明确的说明,但从其客观行为及性质来看,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应缴纳的税款,即行为人主观上都是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因此,对于没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只是因为过失而造成了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结果,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逃避罪。

漏税、欠税这两种行为,常常会与逃税行为混淆,但与逃税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其中的一个区别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逃税行为人主观上是积极地逃避应缴纳的税款;而漏税一般都是行为人不熟悉、不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或者由于工作不细心造成的漏报或者错报的行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并非是故意;欠税的行为也一样不是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如欠税人由于生产经营困难,导致亏损,没有资金缴纳相应的税款。因此,在区别是否构成逃税罪时,需要对行为人主观意图上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漏税、欠税,不应以逃税罪论处。

辩护人为此类当事人辩护,在审查批捕环节应该尽力向检察机关释明此关键案情,争取促使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无罪而取得不予批准逮捕之效果。

4、行为人不符合逃税罪的主体条件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因此,在司法实践当中,需要准确的界定行为主体是否具有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主体资格,对于不是法律法规规定为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不符合逃税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不构成逃税罪。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违反行政前置程序而不予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此条款是有关逃税罪除罪条款的规定,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是否对行为人构成逃税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此条款前段进行理解,亦即“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此的理解是,逃税案件必须先经过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理,即行政前置程序。如果税务机关没有对行为人的逃税行为先予行政处罚,司法机关不可以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在前,司法机关的追责行为在后,两者的顺序不能颠倒。

一般来说,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行为人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才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已受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根据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或者执行了决定书的内容,司法机关才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超过规定的期限履行处罚决定,当然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前段是对逃税罪除罪条款的适用条件作出的规定,而后段则是对前段适用条件的限制。其限制的条件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为处罚。

因此,检察机关在处理逃税罪案件的批准逮捕时,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对于未经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逾越行政前置程序的案件,依法不作批准逮捕的决定。

逃税案件必须先经过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理,即行政前置程序。如果税务机关没有对行为人的逃税行为先予行政处罚,司法机关不可以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在前,司法机关的追责行为在后,两者的顺序不能颠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不影响原文意思的追究刑事责任与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划分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5、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的。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这里有必要对第三个条件内容的含义作一些特别的解释。修正案规定,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七)》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了重大修改。《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了逃税罪的罪状与法定刑,第4款
    2023-07-07
    374人看过
  • 偷盗追究刑事责任
    偷盗罪既遂刑事责任需这样承担: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偷窃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偷窃罪既遂的判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偷了钱还回去是既遂吗属于既遂,因为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2023-03-07
    3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形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法133条作了进一步明确。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
    2023-03-29
    140人看过
  • 偷税行为的刑事责任怎么追究的
    一、偷税行为的刑事责任怎么追究的偷税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是: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如何认定偷税漏税认定偷税漏税的情形如下: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
    2023-11-06
    19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偷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偷税罪豁免条款的前提条件如下:1、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2、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3、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等等。如何理解此条款下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界仍未达成普遍共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2023-07-08
    363人看过
  •  逃税罪刑事责任的追究是否有期限?
    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有时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逃税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逃税罪的时效是五年或十年。根据法律规定,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有时效期。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逃税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逃税罪的时效是五年或十年。2. 逃税罪最高刑罚是多久?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逃税罪的最高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逃税数额较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五年内多次实施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则可能会被
    2023-08-19
    4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可以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可以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情形有哪些?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
    2024-01-08
    48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追究违法排污的刑事责任?
    违法排污的行为如果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后果特别严重,处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严重污染环境是指使公私财产损失达到三十万元、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达到五十立方米等情形。新环保法规定:违法排污,按日计罚2015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的新规定,违法排污,按日计罚,将生效。此规定是为了抑制居民楼、商住楼或餐馆等违法乱排乱放,污染环境。新环保法是如何规定的?元旦起实施违法排污按日计罚近日,从省法制办获悉,《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下称《办法》)有望本月正式出台。依据《办法》,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将不准开设餐馆;露天烧烤将划定经营区域,越界最高罚款2000元;餐馆应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设备。而此办法出台的背景,是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
    2023-06-30
    222人看过
  • 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有时效期吗?
    律师解答: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有时效期。根据法律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逃税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逃税罪的时效是五年或十年。《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2024-05-12
    89人看过
  • 刑事责任追究后有多久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过了下列期限不追究:1、刑事责任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的;2、刑事责任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的;3、刑事责任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等等。刑事责任追究多少年才算过了追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则二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3-08-09
    30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中,序号50自2013年4月8日起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目前仍有部分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废止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案件的通知之后,参照该条例审理案件。属于适用了明文废止的司法解释,适用法律错误。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是指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
    2023-03-22
    467人看过
  • 交通肇事不被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扩大理解为不对或不继续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其具体类型包括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若已经追究的,则应当撤销案件,或是不起诉行为人,或是对正在审理的关于行为人的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或者直接宣告其无罪。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依据该条,结合交通肇事案件可知,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肇事者涉及的危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最基本要求是受害人达重伤以上,如果受害人的伤害连重伤都达不到,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使达到重伤以上,还需考虑事故责任、是否有饮酒、逃逸等情节。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的追诉时效是我国一项刑罚制度,当某项犯罪行为实施后达到一定的时间,
    2023-06-08
    225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免费法律咨询: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律师解答: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要求,对于符合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诉讼的不同阶段作出不同处理。在立案阶段,如果存在上述六种情形之一,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决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处理;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的,应判决宣告无罪;对于符合其他五种情形的,应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共同犯罪案件中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它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它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判(最高法司法解释第248条)。
    2023-06-11
    329人看过
  • 对借款人追究责任有哪些情形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2023-04-26
    7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8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其他的还有比如有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绝对不予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偷税逃税都有哪些责任要追究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
      偷税漏税追究行政罚款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
    • 肇事逃逸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有没有不追究的情形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它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 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盗窃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盗窃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