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程质量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41:07 234 人看过

房地产律师告诉你,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中,应重点考虑证据收集与保全、合同要素、质量鉴定、法律法规索引等各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与保全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其证据的收集有其特殊性。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二、合同要素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工期期限及逾期或顺延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隐蔽工程的验收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赔偿、律师应当对这些合同要素进行分类,从中整理出对己方有利或不利的要素,然后进行分析,结合证据进行论证,以找到解决双方争议的突破口或切入点。

三、质量鉴定

在质量纠纷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达到优良,往往各执一词。这样在诉讼中,质量检测部门的意见或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往往起到确定性作用。为此,在诉讼中,律师应当提请法院委托鉴定。并且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详尽的资料,比如双方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现场签证,双方对三大材料价格的约定,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约定,对工期顺延的约定等等。

四、举证方式

向法庭举证,应当尽量提交能够相应印证或双方已书面确认的书证。而不应当提交难以自圆其说的书证。比如提交信函,还应当提交已经送达或已交邮的凭证,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的书证,应当同时提交这些代表有权签收的证据或构成代理的书证。另外,有些书证可以在对方当事人出示全部书证后再视情况提供

五、法律、法规检索

在向法院提交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文件前,应当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检索,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做到使用法律上无懈可击。特别要注意新旧法规适用的期限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六、案件讨论制度与专家论证制度

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使用法规多,因此,律师承接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应当组织法学专家、工程专家、质监机构的工程师代表对案件进行研讨,对某些工程上的数据应当进行计算论证,比如楼板的荷载等因素。律师在获得技术数据及专家意见后,才能理清案件的基本思路。

七、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尽管在庭审中代理人可以发表辩论意见,但代理人仍然应当将代理词等一些书面意见提交法庭。比如可以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相应证书、合同中约定及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进度、对方当事人违约的基本事实列成图标,提交法庭。使承办法官等一目了然地了解代理人希望表达的代理意见。这样能更好地表达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相关文章
  • 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质量鉴定申请应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委托鉴定;2、诉讼案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严格;3、申请质量鉴定应附初步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明等;4、申请质量鉴定应列明申请鉴定的具体范围及项目,鉴定收费与此相关;5、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出具质量缺陷修复处理建议;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根据修复处理建议进行修复费用鉴定。一、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找什么单位一般地区的叫“房屋质量勘察鉴定院”,有的知名大学的实验室也具有此项资质;同时还要看他的资质范围内是否有“房屋质量鉴定”,有的会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
    2023-04-10
    362人看过
  • 工程质量有问题工资结算起纠纷
    1月4日早上,来自湖北的钱师傅做了一个冲动之举。他来到原来的雇用单位——九龙街的心雕装饰公司门口,用自己摩托车车锁锁住了公司大门。当日9时左右,记者赶到步红花园4~6栋的心雕装饰公司,在警方的介入下,公司大门已经被打开了。钱师傅向记者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去年4月份,他在熟人的介绍下来到心雕装饰公司,公司安排他在一业主家中贴瓷砖与做防水层的工作。工程从4月份开始,一直到8月份才完工。截至目前,公司还有6000多元工钱未支付。心雕装饰公司的张老板则说,之所以不给钱师傅工资,是有原因的。当初钱师傅来到公司,公司与他签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钱师傅在施工时,没有按照公司的做法,导致业主家遭受损失,钱师傅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现在装修是完成了,可是业主家中的地面瓷砖却出现了空鼓现象,卫生间也时常漏水,工程做成这个样子,公司当然不能把剩下的工资付给他。钱师傅一直强调,当初约定,工程结束时,自己要拿到80%的
    2023-06-07
    384人看过
  •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确定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合同应当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合同。鉴于《民法典》及《民法典》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出质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应当单列“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2008年制定《规定》时,考虑到权利质押多与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关系紧密,故未将涉及知识产权权利质押的案件案由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由中。此次‘规定》修改过程中,许多法院提出在知识产权合同部分单列这一案由,故《规定》增加这一案由。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权利质权设立问题和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限制,即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
    2022-03-17
    341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纠纷及其处理
    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主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出售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应支持买房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管房屋是否经过验收合格、是否已经交付业主使用,只要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的,法院都应予支持。另外,即使房屋的主体结构没有质量问题,但有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但
    2023-06-10
    382人看过
  •  应对房屋质量问题纠纷的方法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如果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检测。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在收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如发现问题应与开发商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同时,购房者应收集证据,如发现问题的地方,应拍照或录像并保存好。如果开发商未能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在合适的时间要求退房及赔偿。若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检测。属实则可以要求退房及赔偿2、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仔细查看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保修内容。3、收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发现房屋质量问题立即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立即维修的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没达到交房条件或有严重质量问题时购房者不要急于收房,一旦签字收房,便给开发商留下推卸责任的机会。4、收集证据。购房者向开发
    2024-05-08
    1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问题
    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权宜之计是,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2、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最后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因此鉴定时,应让委托方明确鉴定事项,针对检测手段不能达到的检测项目事先告知委托方。鉴定意见的形式应为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当需要对是否合格进行判定时,应慎重。判定不合格比判定合格要简单的多。这里
    2023-08-17
    178人看过
  • 合同纠纷法律纠纷处理程序要注意哪些问题
    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要注意的问题为: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保险合同纠纷纠纷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以下问题:1、证据问题,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的证据类型,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2、管辖问题,看起诉的法院是否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08
    57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以及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发现工作质量问题之后通常处理程序如下: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主要有: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3.注重综合治理;
    2023-04-11
    69人看过
  • 绿化合同工程质量注意哪些问题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二、工程造价: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三、付款方式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四、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二)乙方责任:1、按施工图纸及有
    2023-04-27
    79人看过
  • 审理违约金纠纷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原告中铁二十局集团陕西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局五公司)下设的西安至柞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于2004年10月10日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向项目部供应1800吨钢材。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截止2005年8月20日最后一次供货,共向项目部供应了价值6426666.68元的钢材。后项目部对物资公司发来的询证函盖章确认:截止2005年10月25日项目部欠物资公司货款3406666.68元。此后项目部先后三次共支付200万元货款给物资公司,尚欠1406666.68元项目部拒绝支付。物资公司与项目部所签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如乙方(项目部)不能按时付款,甲方(物资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并从最后一次提货之日起,欠款部分每逾期一天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物资公司认为项目部的欠款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如何应对二手房质量纠纷问题
    一、如何应对二手房质量纠纷问题二手房质量纠纷首选处理方法是协商,协商不成且房屋质量纠纷争议或分歧较大的,购房者可以向发生纠纷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况下会失效二手房买卖合同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无效: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2.买卖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是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4.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下签订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
    2023-08-17
    115人看过
  • 施工质量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可以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6-15
    388人看过
  • 供应商质疑应注意的问题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过程中,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专家韩孟玉认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遇到问题可以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切勿不懂装懂,闹出笑话。二是领会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尤其要全部掌握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只要达到废标条款之一的就废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废了标而当事人不服,引发质疑或投诉。三是提出的质疑或投诉要有证据和法律依据。供应商质疑应注意的问题(一)质疑必须符合规定的质疑条件。供应商认提出质疑,就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如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与质疑供应商没有关系,或者供
    2023-04-24
    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事故责任的承担情况。这关系到将来的赔偿数额以及肇事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而如今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不能提出行政复议,虽然说可以在诉讼中对该证据提出异议,但如果你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有异议,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而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也很少主动收集现场证据,都是被动消极等待交警划分责任。所以在这里特别提醒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定要确认交警的现场笔录和勘察记录是否与实际一致,确认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的投保情况,在进行责任认定时,一定要尽力争取与肇事方协商责任处理,使肇事方负全责.在我们处理的案子中,有当事人跟我们说交警那边说主要责任在对方,但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下来,却是,甚至有个当事人向我们反应,等和肇事方去协商调解时,才知道肇事司机被掉包了,根本就不是当时的肇事司机,但由于当事人没有确认肇事司机的身份,找交警理论交警却失口否
    2023-06-0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质量纠纷是指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核心问题,涉及到建筑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监管等多个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涉及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可能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 更多>

    #工程质量纠纷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 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
    • 建设工程的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建设工程的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质量纠纷如何处理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在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双方往往围绕工程质量进行辩论,包括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不符合质量标准后如何支付工程款等。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李明明律师为大家详细分析解读。
    •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
    • 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质量纠纷时效应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8
      1、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并写出调查报告。(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对工程影响程度,论证该质量事故是否需要处理和如何处理。因为有些质量缺陷虽然超出了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但经过具体分析、计算和论证,认为对建筑整体质量无大碍,可以不作处理,比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