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营业房怎么定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10:33 442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营业房怎么定性

一般来讲,营业房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是在拆迁前用于实际经营,但是证照不全的,

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经营用房。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详细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

二、营业房拆迁租户有哪些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营业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取得的拆迁利益是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等的拆迁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房屋拆迁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1、房屋拆迁方若是想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房管局审批;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实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主任、主任审批;2、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3、取得拆迁许可证应具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专户。二、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
    2023-06-17
    394人看过
  • 房屋拆迁需要交纳营业税吗
    房屋拆迁不缴纳营业税。无论资金来源何处,纳税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公平补偿。一、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
    2023-06-19
    30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房管局有时效性规定吗
    房屋征收案件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责令改正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责令改正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工伤不服行政处罚后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
    2023-04-12
    226人看过
  • 营业性店面拆迁怎么赔偿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一、营业性店面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有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
    2023-03-21
    473人看过
  •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律师
    2023-03-28
    155人看过
  • 营业房拆迁用营业执照吗
    营业房拆迁不用营业执照,因为如果你是房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而拆迁一般是给房东一些多的补偿,所以营业房不需要营业执照。营业房被拆迁会有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房东补偿范围是拆迁款+店面装修款;如果是租客可以得到店面装修款;具体拆迁事项需要与拆迁方协商确定。《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实践中,各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在产权调换的条件下,按照非住宅房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5%v按月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对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营业用房,是指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直接用于
    2023-06-15
    33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如何征收营业税
    ●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涉税问题问:开发商以土地或房产补偿给被拆迁户如何征收营业税?答:对开发商根据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旧城拆迁改造,以土地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核定营业额计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以房产补偿给被拆迁户的,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对补偿面积超过拆迁面积的部分,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核定营业额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问:被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收入征不征收营业税?答:为支持城市改造建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暂不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492人看过
  • 拆迁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是什么?
    拆迁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如下:(一)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且该房实际用于经营并办理了合法经营证照的,应该以实际投入经营的房屋面积计算为非住宅面积,享受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其余面积享受住宅补偿安置待遇。(二)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但该房屋实际上并未投入经营,实际上全部是按住宅房屋进行使用的,不得享受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三)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实际上也是经营用房,但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偷逃国家税收,末办理合法经营证照并缴纳有关税费的,也不能享受非住宅补偿安置待遇。在工商税务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出具证明手续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协商酌情给予补偿。(四)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住宅,但是一直作为经营用房且具有合法手续,在房屋拆迁公告前也已经变更为非住宅用房的,应该享受非住宅用房补偿安置待遇。在房屋拆迁公告前末办理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非住宅的,在扣除变更费用后也应享受非住宅补偿安置待遇。一、新农
    2023-06-22
    23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
    2023-06-02
    19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想要什么手续,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想要什么手续房屋征收需要的手续包括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向市级人民政府报批,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2023-04-18
    368人看过
  • 国家公路拆迁对于经营性房屋的补偿
    各地标准不一,协议不一,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
    2023-03-16
    403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强制性补偿
    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吗房屋拆迁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但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建设高铁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是一定要拆迁的,是属于强制性的,征收方进行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要搬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
    2023-08-04
    398人看过
  • 旅馆业拆迁是按营业用房性质赔偿吗
    旅馆业拆迁是按营业用房性质赔偿吗?是的。宾馆、饭店、超市都有一种门面性质、商铺的性质、门市的性质。再补偿的时候首先要按照商业的价值补偿,如果是自有不是租赁的需要按照商业的价值来补偿。根据楼层的价值来判定,第二:这类企业的价值由于是流动性的,就需要人不断来消费,流动性非常大,往往取决于所处的地段,地段有优势所得到的门面房之外的停产停业损失就会更多一些,按照一般的企业来讲所体现的市场价值往往比一般生产加工类的企业高得多。所以,第一点是不是满足了商铺门面、门市的性质;第二点由于地段的不同所决定了年产值的高度来怎么补偿;第三点这类饭店、宾馆装修所投入的费用都非常大也应该引起被拆迁人足够的重视,而且有些装修比较好的宾馆、饭店装修的额度投资上千万这就需要足够的装修补偿在实践当中往往引起争议的就是两点,1、装修补偿,2、企业的损失如何赔偿。这就是宾馆、饭店、超市的补偿问题;在这方面需要注意的有留好自己的
    2023-06-15
    231人看过
  • 租期内营业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一、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2023-02-19
    9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经营性房屋的拆迁安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处在实际经营中房屋应当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
    • 经营性房屋拆迁的财产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1
      处在实际经营中房屋应当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
    • 房屋拆迁缴纳营业税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拆迁补偿收入不缴营业税。无论资金来源何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公平补偿,其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营业性的房屋拆迁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8
      营业房被拆迁以后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搬迁费,人工费,机器设备的损失费,解聘员工的一些补偿费用,如果政府制定的有搬迁奖励费的话,还可以获得一笔奖励费,另外就是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理论上也应该由政府部门依法承担补偿的。
    • 拆迁房东不给营业性损失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8
      1、向房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