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2、被污染的药品;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属于以上情形的,都是应当按照劣药来论处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
劣药的定义有哪几种情况被视为劣药行为
44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录音行为被视为违法?
455人看过
-
探视权在哪些情况下被剥夺?
91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商业广告可以被视为要约?
48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自动离婚
332人看过
-
父母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视为无监护能力
442人看过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
以下行为可被视为肇事逃逸罪行的哪些情况?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1以下行为将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若涉及死亡或严重财产损失: 1. 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 2. 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同等责任的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 3. 造成财产损失且无法赔偿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4. 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酒驾、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或严重超载,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逃避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
-
哪些情况视同在名下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
哪些情况下可以成为被实习人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9我在2005年11月我被一个在派出所实习的警察在网络认识。然后与我交朋友。后来在现实中也见了面。他在我们这里有了女朋友。我也有了男朋友。他叫我出去玩。我本不想去。但是他说什么朋友之间不给面子什么的。所以几次和他出去吃饭。他向我表白被我拒绝后一直维持朋友关系。可是一天晚上。他带我出去玩在车上强暴了我。当时就只有我和他。在公路上没有车子经过。我刚16岁多点。我的反抗对这个实习警察毫无作用。之后因为怕家
-
哪些情况下需要属于销售劣药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6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销售劣药罪: 1、销售劣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
哪些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0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这是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