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8 08:54:11 388 人看过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审查多个方面,包括案件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起诉书中被告人的身份,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等。对于起诉人提起的刑事诉讼,法院还需审查其是否已列明受害者和证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是否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以及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法律程序和诉讼文件是否齐全等。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案卷和证据后,应指定法官审查以下内容:(一)案件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二)起诉书中是否注明被告人的身份,以及是否已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三)是否已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四)是否已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其他涉案财产,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5)是否已列出受害者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已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并列出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联系方式;(6)当事人是否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接受法律援助,并列出他们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7)是否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8)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程序和诉讼文件是否齐全;(9)是否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起诉书中有哪些内容需要注明?

起诉书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加以注明。首先,起诉书必须明确被告的身份,即被告是谁,以避免在后续的诉讼中出现争议。其次,起诉书必须注明诉讼的类型,即原告提出的诉讼是哪一种类型,例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此外,起诉书还必须注明诉讼的地点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在起诉书中,还必须注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信息,以及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同时,起诉书还必须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主张,以及被告的答辩和反诉。这些内容都是起诉书中必须注明的重要信息,任何疏漏或错误都可能导致后续诉讼的误解和不确定性。

起诉书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准确、详细地注明各种重要的内容,以保证后续诉讼的顺利进行。

起诉书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非常重要的内容,必须加以注明。起诉书必须明确被告的身份、诉讼类型、地点和时间、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信息以及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同时,起诉书还必须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主张,以及被告的答辩和反诉。任何疏漏或错误都可能导致后续诉讼的误解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起诉书中必须准确、详细地注明各种重要的内容,以保证后续诉讼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附证明相关财物依法应当追缴的证据材料;(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六)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七)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八)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九)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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