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同方式剥夺农民的土地,已成为新形势下侵犯农民利益的最重要的形式。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源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不够规范。现行土地制度存在如下四大问题: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不明晰。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有关重要法律中,都有规定,但是,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内涵是,农民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都平等地拥有对集体土地的人人有份的成员权,但并不拥有按份分割农地所有权的权利。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人走权失,退出权被剥夺。集体产权的这种特征,使得集体与农民在权益关系上往往很模糊。现在的乡镇是一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都不是全体农民以平等身份参加的集体经济实体,都不适于充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农民集体所有实质上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大量的调查表明,现在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和县乡领导认为农村土地是国家的,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尚不够明确。农村改革以来,农民以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又称土地承包权,从法律性质看,农民土地承包权一开始就是以债权的形式出现的。土地承包权的债权属性不利于农户对抗乡村集体干部随意调整土地、更改土地合同的侵权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和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就使得土地承包权中隐含了物权的一些排他性特征,但现行法律并没有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明确界定为物权。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不够健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农村土地政策始终强调要稳定承包关系。在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政策上也始终允许和鼓励承包期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总体看,虽然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生率很低,但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采用行政手段,直接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搞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有的地方在收回农户承包地后,甚至不对农户作任何经济补偿等。
现行土地征用地制度对农民明显不公。现在农民上访中有60%与土地有关,其中30%又跟征地有关。现在征地问题已经成为农村很尖锐的矛盾,这是跟农民权益关系非常密切的一个问题。关于现行土地征用地制度对农民明显的不公平问题,根据专家的测算,我们自改革以来通过低价从农民那里征地,然后高价出售,估计从农民那里拿走了20,000个亿。许多城镇为筹集建设资金,大肆圈地,片面追求城区规模的扩张。1987-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的3394.6万亩耕地,按人均耕地不足0.7亩计算,至少有3400万农民因征地失去或减少了土地。按现在的经济发展进度,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口号是吃饭靠财政,发展靠土地,要以地聚财,要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现在不少地方的做法是发展经济,侵占耕地。现在国家每征一亩地,铁路、公路给农民的补偿是5000~8000元。我们现在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款都没有打足,有的地方就讲一亩地2000块钱,有的甚至一分钱也不要,由地方来补偿农民,实际上地方根本无力补偿农民。工商业用地对农民的补偿一般是2~3万元钱(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发达地区是3~5万元钱,而且这些钱不是直接补偿给农民本人,征地款到村里之后如何分配又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现行的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无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和长远生计。用现行的安置补助费去置换农民的土地权利,势必酿成一支越来越庞大的失地农民大军,它不仅使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也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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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甲、乙、丙三个农民各出1万元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则甲、乙、丙对这辆车各自享有1/3的权利,也各自分担1/3的义务。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多少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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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怎么界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2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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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11、征收之后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之前的基本生活水平。 2、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您可以委托律师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拆迁批文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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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谁所有?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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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谁所有?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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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具体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9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