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处理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03:07 62 人看过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否则我们都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状告要求赔偿,因为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甚至可能出现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所以对劳动关系我们需要有非常明确的认知,对于劳动关系的分类需要有一定的了解,那劳动关系处理分类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处理分类有哪些?

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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