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0 16:36:11 91 人看过

一、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共同对本院的审判行审判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适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又包括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既包括适用实体法错误,也包括法定程序错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发现错误,不能提起审判监督。另外,人民法院对未生效的裁判发现错误的,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而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一)主要理由

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3、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三、审判监督程序如何提起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隋晓军。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司法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1、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采取的方式。

2、指令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方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3、决定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该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4、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有哪些规定,理由有哪些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有哪些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的规定有: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哪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2022-06-12
    367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一、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包括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
    2022-06-15
    322人看过
  •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一)法院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当避免但不能避免的情形;(二)审判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三)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审判决定是否正确合法(五)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对徇私舞弊、枉法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法院判决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认为错误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从诉讼程序的角度,不仅包括对一审审判活动的监督,还包括对二审审判活动、再审和死刑复核的监督;从案件性质来看,不仅包括对刑事
    2023-05-07
    341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1××××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再字第××号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参加再审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认定的主
    2023-06-11
    428人看过
  • 哪些情况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4-01-19
    283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一般不能加刑,但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8.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三、审判监督程序的处理审判
    2023-06-23
    108人看过
  • 什么是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是多久
    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人民法院体系内还可以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1、当事人的申诉。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2、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才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3、人民检察院的审
    2023-06-11
    489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能再抗诉。依据刑事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后,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可以再提出抗诉,如果审判监督是抗诉的,只能进行一次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不一定是重审。大家,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2022-06-16
    129人看过
  • 哪些受试者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哪些主体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起诉讼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2023-05-07
    421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有哪些规定?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2、最高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检察院。4、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抗诉成立的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
    2023-06-04
    277人看过
  •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理由是哪些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理由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等等。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2023-07-27
    132人看过
  • 离婚案件能提起审判监督吗
    离婚案件能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离婚诉讼民事诉讼的一种,如果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依法进行审判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3-06-13
    28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否属于审判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时启动的一道法律审判程序。二审程序则是指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要经历的程序,只有在发现案件判决有错误时才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对原来的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然后改正原来的错误的一道法律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经历的程序,只是当发现案件判决有错误时才启动这个程序。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它审理的对象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判决、裁定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解释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该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相应的法律解释。
    2023-08-30
    378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二、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
    2022-07-0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方式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依照审判监督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是指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对生效裁判提出重新审判时采用的形式。采用一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中的重要一环。没有一定的方式提起或者采用非法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便无法启动,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便不能纳入诉讼程序中加以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包括决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以及抗诉。二、审判监督程
    •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哪些案件必须适格,审判监督的程序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适格,具体权限为: 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
    • 法院提起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 提起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适格,具体权限为: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