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第十六条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2 20:03:40 440 人看过

一、著作权第十六条是怎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1)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除特定情况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职务作品,如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在《著作权法》中有明确规定。

2.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取决于作品的创作方式和创作条件。

3.一般来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4.在特定情况下,如作品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平衡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益,促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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