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追赃判决的案件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0:01:00 183 人看过

一、执行过程中如何操作

首先,在刑庭建立罚金和追赃判决的案件登记制度。为利于执行,对涉及财产型的刑事判决由内勤遂件进行登记,在罚金缴纳期满后移交立案庭登记立案。对退赃的判决因没判决确切的履行期限,如果同时判有罚金需要执行的,可同时移交立案庭。没有判处罚金的追赃时间在案件生效后立即移交立案庭。登记立案的手续可参照移送诉讼费的执行一样,建立立案登记制度。最后,移交到执行局执行。

其次,在执行局建立罚金和追赃执行案件的跟踪制度。因罚金的执行和追赃的过程较一般执行民事判决的时间长,也不是一般执行人员尽人力可以就能执行到的,可在犯罪分子刑满前不规定执行期限。而建立执行追踪制度,规定必须掌握到犯罪分子的动态,何时刑满何时回家以及回家后的收入情况建立动态跟踪表。执行人员在犯罪分子回家后一定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定期与居委会、乡镇一级具体帮教人员联系,掌握好罚金执行的基础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相关机构和团体配合。对此,法律可规范罚金和追赃退赔的执行需要协助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应予积极配合。

第三,建立备案登记制度,由执行机关掌握。限制犯罪分子出境及高消费等措施。此外,为防止司法腐败,还可以建立执行人员基本考核制度。在审判管理流程中,将对罚金的执行情况做单独的统计,纳入年底质效考核或目标考核,从而加大执行人员的责任心,督促犯罪分子自觉履行,有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加强对犯罪分子的财产监管

鉴于审判实践中罚金刑的立即执行确实存在困难,为使罚金的设立不是形同虚设,有利维护法律尊严,有人提出罚金易科制度。罚金刑易科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制度,已为世界许多国家的立法所承认,各国并经实践证明,易科是针对罚金刑执行难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且有人提出,在当前条件下,将罚金刑易科的方式限定为易科自由刑是比较恰当的。

有专家不赞同罚金易科制度,容易产生刑罚的混乱,也容易使犯罪分子为了免受再一次的牢狱之灾而铤而走险。此刑非彼刑,在立法原意和打击力度上都不相同。既然设立了罚金刑对犯罪分子以经济制裁就得严格执行,严格加强对犯罪分子的财产监控,建立相应的财产监管制度,以加强罚金刑和追赃的执行力度。比如说对于没有缴纳罚金和退赃的犯罪分子刑满实行财产必须登记制度或者劳动监视制度,由本人或用工单位予以登记,由执行机关出局协助扣缴罚金通知书留一部份常用的生活必需生活费,定期划扣,由犯罪人自己定比例按期缴纳。

严格说来算是一种间接的劳动折抵罚金制度。对于一部分执行不能的案件,我们认为,可以采用包括社区在内的公益劳动的报酬方式折抵罚金。这种劳动是自由的,可以由犯罪人自己选择,而非强制的易科劳役,犯罪人不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滋生新的犯罪。当然,要使犯罪人心甘情愿地将财产处理执行机关监控下,也是执行人员的工作难题。

三、如何终结罚金及追赃的执行程序

刑法规定了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由此确定刑法规定有罚金的终结只有一种情况,犯罪分子因不可抗拒的灾难无法缴纳,而其他情况的无法缴纳是不能终结的。有人认为执行终结应当下达执行终结书,送达给犯罪人,解除其精神压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如何执行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
    当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宣判,并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或是取得终审判决和裁定等确定最终判决结果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刑事判决需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相互协助共同开展,并且接受检查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四编执行第二百四十八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四十九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五十条【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
    2023-06-04
    236人看过
  •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与罚款定义的区别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罚金与罚款法律概念的不同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
    2024-04-04
    66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追赃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追赃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追赃,在存在着赃物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追赃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该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什么?《关于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023-06-03
    98人看过
  • 罚金刑执行及追赃为什么这么难
    相关规定: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缴纳和赃款赃物追缴退赔有,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及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此两条仅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并未对如何执行进行具体的规范。对于判决追赃的执行机关没有提及,相应的两条执行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未涉及。总结出罚金刑及追赃退赔执行难主要存在几类情况:1.犯罪人犯罪时多在青年时期无财产的累积,案件处理时,本人确无财产可缴纳罚金,家人又不愿意代替其缴纳,生效判决规定缴纳罚金的时间较短,犯罪人关在监管场所内一时凑不够钱缴纳罚金。那么,只能待其服刑后缴纳。犯罪分子服刑时间短的,释放后虽然能找到就业谋生之道,但其中多数由于好逸恶劳,不愿意自食
    2023-04-25
    271人看过
  • 申请执行的案件如何解决
    一、申请执行的案件怎么解决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应该受理并且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04-27
    486人看过
  • 车祸伤残案件的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车祸致人伤残是会被判刑。肇事者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使其人身、财产损害乃至死亡,是必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刑处罚的,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时还超速、酒驾或是吸毒又或是事故发生后逃逸,那就更是罪加一等了。发生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都是要被判刑的。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通常就是指交通肇事罪,很多情况都有可能被判刑,一般会被判刑的情况都是发生在致人死亡或是肇事者逃逸的基础之下。车祸致人伤残如何索偿车祸致人伤残需要赔偿下列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交通费5、住
    2023-07-03
    400人看过
  • 应当如何判处罚金?如何缴纳和追缴罚金?
    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主要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判处罚金的规定和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一般来说,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一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行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如果罚金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起不到惩戒作用。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一般来说,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情况,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罚金的缴纳期限,应当根据犯罪
    2023-06-11
    181人看过
  • 诈骗案判决后还追赃吗
    法律综合知识
    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表民事责任。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不还款会使法官量刑偏重,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2024-05-11
    2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执行的依据有哪些,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一、刑事案件执行的依据有哪些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二、刑事判决如何执行(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2)监狱。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对未成年犯判决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执行。三、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023-03-01
    245人看过
  • 欠款未履行判决书如何强制执行案件
    一、欠款未履行判决书如何强制执行案件欠款未履行判决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款未履行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欠款未履行判决书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2024-02-05
    382人看过
  • 诈骗案追缴赃款由谁执行
    赃款的追缴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追缴。追缴赃款可以通过查询、冻结账户等方式执行。一、执行由什么法院管辖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二、被判刑后不交处罚金会怎么样被判刑后不缴纳罚款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性执行。罚金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一次性或者多次分期缴纳。碰到逾期不支付的违法者时,法院随
    2023-04-04
    93人看过
  • 赃款和罚金能终身追缴吗?
    赃款和罚金终身追缴。对于罚金,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诈骗罪的赃款能追回吗构成诈骗罪的案件的赃款一般是可以追回的,但是还是要根据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情况确定,受害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线索,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料、联系方式等,积极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则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则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
    2023-08-03
    39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追缴是否可强制执行?
    被害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刑事判决中的赃款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本条款中追回的标的物是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属于确认犯罪分子应当返还赃款的判决。它只表明国家对与犯罪有关的财产的态度和处理原则,不是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具体判决,因此没有民法意义上的支付意义,也没有执行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列出了可申请执行的范围,并未将追回纳入可申请执行的范围。因此,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刑事判决中的追回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海外赃款追缴时间最长是多久海外赃款追缴时间最长是多久:目前,对于海外赃款的追缴时间,并未设时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2023-07-05
    70人看过
  • 如何缴纳刑事案件二审判决罚金
    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判刑之后无钱缴纳罚金怎么办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
    2023-07-03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决如何执行,执行机关是如何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5
      刑事案件中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决如何执行, (一)执行机关罚金、没收财产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220条的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执行程序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
    •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9
      赃款的追缴的执行是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判处罚金、罚款、附加刑的,如何处理,如何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中的一种,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本人实施,不得株连他人,况且本案中的犯罪人是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了理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人民法院只能以她本人的财产来追缴罚金,如果她本人无力支付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如果
    • 刑事案件罚金与追赃的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虽然罚金属于一种刑罚,而追赃是一种民事补救措施,但两者同属于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处置,可以合二为一建立同一套执行体系,完善法院罚金执行和追缴赃款机制。 首先,在刑庭建立罚金和追赃判决的案件登记制度。为利于执行,对涉及财产型的刑事判决由内勤遂件进行登记,在罚金缴纳期满后移交立案庭登记立案。对退赃的判决因没判决确切的履行期限,如果同时判有罚金需要执行的,可同时移交立案庭。没有判处罚金的追赃时间在案件生效后
    • 刑事案件判决处罚金的标准是什么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如何执行罚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4
      罚金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范围是强制犯罪分子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如车辆、房产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