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60条的规定,使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内部试行。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的;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影响在原审理期间审结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
二、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应在审理期限届满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统一样式,填写延审报告(附后),经庭长同意并报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批。
三、延长审理的时间,以每案不同情况而定,有的可以延长1个月,有的可以延长2-3个月。按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
四、因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法院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批准延长的期限与前次批准延长的期限累计一审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不得超过2个月。已超过规定审限仍不能结案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五、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审查延长审限的请示,在一般情况下,应在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延审的批复。重大案件应报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批复。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1992年9月4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1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 为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合理利用土地,改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和各地习惯,对建筑物采光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城乡建筑物应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得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2、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小时。 日照时间的认定,应在冬至日进行实地测量或者委
-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9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