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消极资格认定,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一、《企业破产法》对于企业破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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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资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了哪些保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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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破产管理人资格的,是怎么理解的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破产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律师首先必须要符合成为管理人的条件,不得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得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不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实际情况,征询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的意见后,指定管理人。 所以,律师要做破产管理人,可由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管辖该破产案件的法院,推荐你,进审查合格,即可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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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所说的管理人是什么?哪些人有资格作为破产管理人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7破产后所说的管理人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那么,破产管理人又有谁可以担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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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如何?需要哪些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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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管理人资格怎么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3二、申报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注明在本机构执业的专职人员、律师人数及执业时间;破产清算所分别注明具有双重资格的人员数,以及在本机构执业2年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人数; 3.近三年业务和业绩材料; 4.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