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否可修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07:00:26 223 人看过

可以改。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变更。经过公证的遗嘱也可以进行变更,遗嘱人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遗嘱或变更遗嘱内容的要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最高性,更改公证遗嘱的内容,遗嘱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立遗嘱更改公证遗嘱内容。因此,公证的遗嘱可以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二、审查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5、特别程序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嘱公证相关文章
  • 遗嘱公证后能否修改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后还可以进行修改。公证遗嘱需要申请人携带财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遗嘱公证带什么材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
    2023-06-20
    117人看过
  • 遗嘱公证是否是不能修改的
    公证遗嘱能修改。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对遗嘱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对所立遗嘱予以撤销、变更的,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一、如何变更和撤销遗嘱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二、遗嘱效力最小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023-03-09
    192人看过
  • 遗嘱公证可以修改吗
    一、遗嘱公证可以修改吗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
    2023-04-23
    314人看过
  • 公证处遗嘱可修改吗
    一、公证处遗嘱可修改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
    2023-05-06
    376人看过
  • 公证遗嘱可以修改吗?
    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修改遗嘱是立遗嘱人的权利,但是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高,因此公证遗嘱一般需要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只是重新写一份遗嘱,很有可能重新写的遗嘱无法对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一、民法典规定有了遗嘱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根据规定,房子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要注意三种新情况:(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继承。在大家的意识中,只要是父母的东西,在父母去世后都能继承,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应通过合同或遗嘱确立,并在确立时进行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居住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在继承父母房产时,需要搞清楚这房子是否设立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除非有遗嘱写明财产只属于自己,否则财产可以平分。如果父母或者配偶去世了,留下有房产的话,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假如房产
    2023-03-18
    168人看过
  • 已公证遗嘱能否被修改?
    已经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按照规定修改的。遗嘱是由遗嘱人在生前自愿订立的,在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前,是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修改的,即使是公证遗嘱,也是可以修改的,但一定需要在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前修改,如果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了,就不能进行修改了。已经公证了的遗嘱怎么推翻?想要推翻公证遗嘱,需要有证据证明公证遗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四)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2023-07-01
    17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遗嘱公证
    相关咨询
    • 公证遗嘱是否可以修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3
      公证遗嘱是可以修改的。对于公证遗嘱需要修改的,可以通过在立一份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修改。法律规定,立遗嘱人是可以修改自己的遗嘱的,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办理遗嘱公证是否可以修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公证是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我国《》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
    • 遗嘱可以修改吗,能否修改遗嘱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0
      1.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2.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公证遗嘱后修改是否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1、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修改是有效的。 2、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 3、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 公证遗嘱可否更改遗嘱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5-07
      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公证遗嘱仅能由公证遗嘱替代,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处分的财产应为立遗嘱人个人所有。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