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20:22 336 人看过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对象是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以及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盗窃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法破坏交通设施,只要工具倾覆,破坏危险,就构成本罪。盗窃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产;

3、主观故意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特点是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导致交通工具倾覆、破坏,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盗窃罪是明知是公私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财产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社会危害大于盗窃罪,法定刑比盗窃罪重得多。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处罚有哪些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处罚规定如下:

1、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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