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第三人拥有债权,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6:30:11 262 人看过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

当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合同促使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以免损害债务、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行使,不能通过仲裁机关等其他机构行使。

(2)撤销权行使的三种情形: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三种情形必须以受让人恶意为要件。

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能撤销吗?

可以撤销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当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仍然允许债务人任意处分其财产,必然造成债权人之间利益的失衡。撤销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可以保证各债权人通过参与法院主持下的分配程序,按比例受偿债权,这样既能实现了债权人利益的相对平衡,又不会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余债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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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根据本条规定,财产抵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第二,是本条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包括:(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享有用益物权,法律规定该用益物权可以抵押。比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