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对商事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异议裁决提出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13:40 371 人看过

商事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异议裁决是否可以上诉

商事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异议裁决是否可以上诉。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诉讼法院或者移送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向诉讼法院或者移送法院提出的意见或者主张案例。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根据职权指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其实质是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下级法院应当服从指定管辖,但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或者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本案的指定管辖权是在原告申请撤诉后形成的,被告尚未行使其权利。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权提出异议是程序正义的外在体现。有人认为,在指定管辖的案件中,上级法院考虑了公平审判的因素,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是没有意义的,延长诉讼期限是没有意义的。笔者认为,只有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才能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而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体现了当事人诉权的维护。此外,上级法院根据受理案件法院的申请,在指定过程中不得听取被告人的意见,指定裁决中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允许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可以再给上级法院一次改正的机会,避免被告人的理性怀疑。另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那么,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时,是向接受指定的法院提出,还是向作出指定的法院提出?法院受理异议后,在程序上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当事人应当对接受指定的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予以驳回,当事人可以上诉;异议成立的,接受指定的法院不能变更上级法院指定的管辖,应当报请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变更指定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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